广州市出台五项举措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行为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2-07-11   字体大小:


  针对近年来个别部门和单位向农民乱收费、个别地方以各种名义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以及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存在乱收代扣费用等问题,广州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进一步延伸涉农收费监管领域,切实采取五项举措坚决纠正涉农乱收费行为。

  一、进一步完善涉农收费监管制度。全面推进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实行涉农收费项目、价格和收费标准公开明示,切实提高涉农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积极防止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农民负担监测网点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涉乱收费和各类集资摊派行为。加大对涉及农民利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和治理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农村公路修建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以及在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和惠农补贴补助等领域向农民转嫁摊派资金、强行抵扣和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整改。

  三、深入整治向村级组织乱收费问题。加强对向村级组织具体收费事项的监管,重点促进解决应由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等突出问题,促进建立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度。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不合法方式管理村务。严禁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村级组织摊派发行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情况的监管,加大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的查处力度,为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四、规范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督促各地在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工作过程中,特别是在民主议事、筹资筹劳、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严格按政策和程序组织实施。完善村级一事一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平摊以资代劳款和以自愿名义平摊捐资等违规问题,防止利用一事一议变相加重农民负担。组织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接受农民群众监督。

  五、进一步延伸涉农收费监督管理领域。推动农民负担监管向相关领域延伸: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重点监管各种向村级组织和农民集资摊派行为,农村公共服务领域重点监管向农民代支代扣代缴费用和搭车收费行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重点监管向农民多收费乱收费行为,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领域重点监管抵扣和搭车收费行为。严格政策界限,对政府全部投入型项目,防止向村级组织和农民转嫁资金缺口;对政府部分补助型项目,防止强行要求村级组织和农民出资出劳。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考核,形成监管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涉农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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