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探索开展“四风”问题“云治理”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4-20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和大数据分析对全市“四风”问题实施“云治理”,从战略上解决“四风”问题,近日,广州市党廉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四风”问题“云治理”实施方案》。“四风”问题“云治理”是指运用大数据“云治理”工作理念,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以“治理多元化、监督动态化、查处常态化、创新制度化”为特点的工作机制,实现对“四风”问题的精准打击,通过数据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步解决存量问题,将面上“四风”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构建改进作风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财税、公安、审计、法制、巡察、信访、公车管理等部门职能作用,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实现大数据共享,实现“四风”问题线索的数据集成。通过数据分析,筛选排查出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乱发补贴津贴、违规出国(境)以及其他各类“四风”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分类处理。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党廉办转办督办;涉及市管干部的,由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或相关纪检监察室查处。

  建立健全“云治理”协作机制。市党廉办牵头,各协作单位包括市委巡察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法制办、市小汽车定编办等单位(部门)。协作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或市党廉办委托,开展监督检查或集中排查,定期将涉及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购买购物卡、乱发补贴津贴、违规出国(境)以及其他各类“四风”问题线索汇总报送市党廉办,由市党廉办依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评估系统建立全市“四风”问题“云治理”数据库。

  其中,市党廉办负责“云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数据报送标准,及时录入数据,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对全市“四风”问题作出研判,组织协调应对处置工作;市委巡察办负责对市委巡察组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移送案管部门的同时,抄送市党廉办;市公安局根据市党廉办的委托,定时分析有关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市财政局将“四风”问题纳入财政监督检查范围,通过专项资金检查和财政支出数据比对及时发现“四风”问题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定期报送市党廉办;市审计局将“四风”问题纳入审计范围,将审计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定时抄送至市党廉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定期对税务大数据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疑似“四风”问题的线索抄送市党廉办;市法制办定期将行政部门执法分析报告抄送市党廉办;市小汽车定编办负责定期对公车管理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将涉嫌公车私用或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线索抄报市党廉办;市纪委信访室负责对信访投诉的“四风”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同时,抄送市党廉办;市纪委第七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既有系统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同时,抄送市党廉办。

  根据工作安排,“四风”云治理共分筹建、试行、完善和巩固四个阶段。目前为筹建阶段:已将有关内容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工,明确联席机制成员单位责任;建立联席机制,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数据报送标准,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实行专人负责。4至6月为试行阶段,将初步完成数据录入分析,初步实施分类处置,直查快办若干典型问题。7至9月为完善阶段,包括实现数据报送渠道畅通,定期开展数据分析,推动开展专项监督或治理。10至12月为巩固阶段,将对本方案实施效果开展评估通报,不断调整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惯例,纳入每年年度责任分工内容。

  为有效推进这项工作,将强化“三个坚持”。一是坚持战略定位。紧密结合广州实际,坚持从战略层面解决“四风”问题,实现虚拟治理、数据治理、流动治理、开放治理,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发力,形成“四风”问题“云治理”工作大格局。二是坚持制度创新。按照大数据发展工作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治理新模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实践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源头治理和工作机制,积极打造符合大数据工作需要的工作流程。以“云治理”为平台,推动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不断修订完善。三是坚持效果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积极探索改进大数据“云治理”的方式方法,做到一手抓查处、一手抓治理,适时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全面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的工作意见》的要求,督促基层组织把握好时间节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正本清源,维护广州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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