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奋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1-01-12   字体大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从“法制”到“法治”,从“管理”到“治理”,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不断开新局谋新篇。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全面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规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专门规划,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是“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规划》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现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求善治,良法是前提。良法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良法必须与时俱进,一方面要做“加法”,直面社会发展、回应社会诉求,聚焦法律的空白点和冲突点,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立法;另一方面要做“减法”,关注法律的滞后性、相关规定的不周延性及不同规定之间的差异性,对不适应改革要求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尤其在互联网时代,新技术新应用日新月异,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法律供给的紧迫性愈加显现。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近年来,许多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都已经落地见效,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稳步提升。毋庸讳言,司法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等,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予以化解。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化监督体系改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满意度。

  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律、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入推进全民守法。一要抓住“大多数”,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二要抓住“关键少数”,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双方良性互动,共建共治,共同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规划》出台,蓝图绘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向着全面建成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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