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推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28   字体大小:

  9月27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广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广州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对市监委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

  监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的必然要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本质就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察法以专章对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监察机关在追逃追赃工作中的职责定位,为推进我国追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保障。此次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迈出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一步,这有利于促进监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有利于保障监察机关依法严格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也有利于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对反腐败国际合作谋篇布局,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了坚强政治引领、奠定了坚实政治基础。广州市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安排,建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抓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广州市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立足广州实际,建立健全追逃追赃防逃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和工作力量,坚持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同步发力,推动形成全市追逃追赃防逃“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广泛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建立起集中统一、上下联动、高效顺畅的追逃追赃防逃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利剑”“猎狐”等行动;强化个案攻坚,始终把“百名红通人员”和上级督办交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在全省第一个追回“百名红通人员”,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对外逃人员形成有力震慑。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135人,追回赃款10.51亿元,追逃人数、追赃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连续3年位居全省前列,在全国、全省追逃追赃全局中担当了广州责任,进一步彰显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追逃追赃的治理效能。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近年来,广州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成效显著,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今世界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大调整、大变局,反腐败斗争所处的外部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越来越多,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变得更加困难、曲折,对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相关职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监察机关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国际司法执法合作,注重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依法依规,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既立足当前,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的监察铁军,打赢国际追逃追赃这场正义之战,又着眼长远,健全追逃追赃防逃体制机制制度,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战略目标,努力推动广州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抓下去。此次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标志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部署,一体推进追逃追赃防逃工作,做到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持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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