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买贵不买对”的背后利益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1-01-20   字体大小:

  IPodTouch4、IPhone4手机、豪华电动按摩椅、高价笔记本电脑……这些当下时髦的高档商品,目前尚属于富人和时髦青年购买的“显摆”商品。但是,这样的“显摆”商品却跃上了政府采购的名单。岁末年初,几条有关政府“豪华采购”的新闻,引发公众热议。对政府采购如何监督?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

  “买贵不买对”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腐败勾当

  来自媒体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87.0%的人感觉当前地方政府“天价采购”现象严重,其中53.8%的人感觉“非常严重”。而98.1%的受访者表示,政府“天价采购”会影响自己对政府的信任度。受访专家均指出,“天价采购”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共财政的精神和原则,而且败坏了政府的形象,它所带来的危害与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

  “‘豪华采购’暴露出一些政府机关在花钱方面的‘大手大脚’。”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博士生导师杨小军教授表示,开支的必要性和开支的节俭性,是政府花钱的必要条件。“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钱,是公共财政,是为社会为老百姓干事才应当花的钱。因此,政府的每一项开支,都必须‘精打细算’,而且是非开支不可的。”他说,这种“大手大脚”浪费了国家资财,侵蚀了纳税人所共有的社会公共财产利益。

  “豪华采购”不但减损了政府的公信力,还容易助长政府机构与公共部门奢靡享乐等不正之风。湖北省行政学院政法系教授黄金桥认为,法治政府是廉价政府、责任政府、民本政府、诚信政府,“天价采购”行为则与这些基本理念背道而驰。

  而“豪华采购”最致命之处在于它破坏了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制度的严肃性。

  “政府采购及其监督制度也是不少的。但仍然频频出现‘豪华采购’事件,暴露出这些制度的实施与执行存在诸多漏洞和问题。”杨小军表示,“一项制度,如果很容易地被践踏,那么这个制度本身也就存在问题。”

  而黄金桥认为,“天价采购”行为罔顾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一些人“买贵不买对”的背后,往往暗藏着腐败勾当。

  禁令何以成了“浮云”

  有网友戏称,“天价采购”扎堆,监督成了“浮云”。

  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制发了不少的禁令,严禁浪费和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但是,现实中不难发现这样的怪圈:一方面是不断地颁布规定和禁令,另一方面又是不断地出现违反和践踏这些规定和禁令的行为。为什么这些禁令难以遏制某些官员的高消费冲动呢?

  管理学上有一条这样的定律:花自己的钱,为别人办事,讲求节俭,不讲求效果;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讲求效果,不讲求节俭;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既讲求效果,也讲求节俭;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既不讲求效果,也不讲求节俭。杨小军表示:“‘豪华采购’的政府机关就是因为不是在花自己的钱,所以不讲求节俭,尽可能多花钱,买豪华高档的设备供自己使用。这里面仍然是利益驱动使然。”

  在利益诱惑面前,禁令的执行仅靠官员的自觉自律恐怕是天方夜谭。

  “禁令很多,惩治措施也很严厉,但是几乎都没有怎么真正兑现。”黄金桥表示,“豪华采购”缺乏监督的根本原因在于各个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不够强。

  杜绝“豪华采购”,监督还须“给力”

  虽然政府采购制度比过去已经有了不少的改进,增加了公开的成分。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还远远不够。受访专家一致认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最好的杜绝“豪华采购”剂,必须加大政府采购的公开力度。

  “在政府采购问题上,必须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非有法定事由,否则都得向社会公开。”杨小军指出,“政府采购的商品、单价、购买对象等绝大多数细节,都需要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他表示,只有在公开的监督下,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否则,关起门来搞监督,是自律性质的约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我觉悟和道德底线,这是非常脆弱的,一旦有人想方设法去突破,就可以为所欲为。

  专家们还表示,应逐步扩大货币补贴范围和对象,减少公共设施设备的分量,切断公务员个人利益与“豪华采购”之间的链条。

  “像电脑、手机这些设备,既可以是个人所有个人使用,也可以是单位所有个人使用。如果是单位所有个人使用,公务员就有利益关系,购买的设备当然就有趋豪华高档时髦性。反之,如果是个人所有个人使用,谁都会‘掂量掂量。’”杨小军说。

  受访专家指出,要节约行政开支,必须使个人利益与节俭挂钩,使公务员产生节俭冲动,而不是产生高档消费冲动。目前,可以逐步扩大公务员货币补贴范围和对象,逐步减少实物购买比重。

  专家们还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出了建议。“例如,在政府采购商品中,应当作出限制性规定。政府采购的大多数商品,应当是同类商品中的中低档次商品;对于个别确实需要采购高档豪华商品的,一要限制比例,控制到极少数,二要让其他经销商、生产商、公众对政府拟购买的高档豪华商品进行‘评头论足’。”杨小军认为。

  受访专家均认为,除了对政府“豪华采购”的法律责任作出更加明确规定、问责更加严厉外,必须有体制外的力量来制约和监督政府采购。黄金桥提出,对政府采购实施严密监督的关键在于“多管齐下”。除了政府采购部门(单位)应向本部门(单位)公开采购信息,接受本部门(单位)的群众监督外,国家权力机关对各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部分的财政支出情况,应进行实质性的专项审查;财政机关对报送的各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应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审计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及其实施情况,要依法实施重点审计;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正之风的责任追究;检察机关要善于分析、发现并查处发生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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