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1-03-04   字体大小:

  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是相辅相成的,就像车的两个轮子,必须大小一样、力度一致,这样才能跑得更稳更快;否则就跑不起来,或者会跑偏,甚至翻车。我们要始终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就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建设就跟进到哪里。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不仅表现在它能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创造出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表现在它能够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和腐败现象,创造出高度的精神文明,保证社会的全面进步。邓小平同志早就明确指出:“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当前,我们推动湖北跨越式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可以说全省上下、干部群众情绪高昂、干劲倍添。与此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同样要不断加大。

  党风廉政建设是绝对不能替代的,不能认为发展得好、发展得快,就可以“一俊遮百丑”,更不能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束缚经济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关乎党风、政风、民风,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投资和发展环境。当前,全国各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国内外市场逐步统一和地区间政策差别越来越小,一些有眼光的投资者更加看重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特别是把干部作风、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如何,作为衡量发展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准。事实证明,如果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风气不好,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就会影响那个地区、单位的形象,影响投资环境和吸引力,影响发展士气,最终影响发展速度。只有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惩治腐败行为,才能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规范严明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宽松和谐的创业环境。

  反腐倡廉既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也事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荣辱进退。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了,干部成长进步了,这是成功;如果经济大厦建起来了,一批干部倒下去了,就是失败。我省目前正处于大发展、大投入、大建设时期,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这样那样的权力,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就很容易被滥用。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这一基本原理,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环境来促进发展、保护干部健康成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加大廉政教育的力度,达到止恶于未萌的效果;加大对权力监督的力度,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执行制度的力度,做到有规必依、有制必行;加大刹风止禁的力度,尤其要以铁的纪律确保地方党委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顺利进行;加大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兑现的力度,切实增强纪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加大追责问责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提高执行力;加大建设精神家园的力度,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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