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盛德清风,晚节飘香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0-07-02   字体大小:

  南宋端平二年(1235年),一场战火遽然席卷广东。

  当时,广州有一支叫做摧锋军的部队,因军功遭上级瞒报,又被勒令长年留守外地,不得返乡,积怨之下爆发叛乱。叛军掠梅州、焚惠阳,兵临广州城下,广州知府弃城而逃。

  危急关头,一名在家闲居的老臣受城中官民所托,抱病登上城楼,与城外的叛军会面。一见到老人现身,叛军将士立刻俯首听命。在老人一番苦心劝喻之下,众人纷纷卸甲散去。

  这位“不战而屈人之兵”的老臣,就是在南宋抗金前线立下赫赫战功、朝野景仰的名臣崔与之(1158-1239,字正子,号菊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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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七旬高龄的崔与之被朝廷紧急任命为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他坐镇家中,运筹帷幄,调遣各路人马合攻叛军残部,很快迫使其战败投降。然而,到了朝廷论功行赏之时,他却主动辞去官职,还将为帅广州六个月所得的薪俸、米粮一律充公,分文不受。

  在南宋官场,崔与之是一名以“辞官”著称的奇人:他为官四十余年,历任三朝,屡屡在国家有难之时挺身而出,功勋卓著,却从不贪恋高官厚禄,七次请辞参知政事(副相),十三次请辞右丞相兼枢密使,当宋之世已有“千载一人”的美誉。

  不仅如此,崔与之还在岭南历史上开创了多个第一:他是岭南由太学(宋代最高学府)考中进士的第一人;其开创的“菊坡学派”被认为是岭南第一个学术流派;他文学造诣精深,词风雅健,有“粤词之祖”之称。

  壮年效力于江山社稷,晚年归隐于诗书林泉,文成武德,英名盖世……关于崔与之的一生,文天祥总结为一句话:“盛德清风,跨映一代”。而撑起这部人生传奇的,是崔与之终生践行的信条——“清心寡欲”。

  渡海肃贪风采凛然

  增城中新镇坑贝村,位处今天的广州东北方向,距离市中心大约四五十公里。在这里,有一座始建于晚清、为纪念崔与之而设立的崔太师祠。祠堂现存三进院落,青砖红瓦,在四周葱茏林木的掩映之下,显得古色古香。

  据传,公元1158年,崔与之出生在坑贝村中的“崔屋”。崔与之的父亲因为连年科举落第,于是决心“不为宰相则为良医”,转而以行医为业,时常免费为贫苦大众治病。

  崔与之自幼刻苦向学,钻研经史,但因家境贫寒,过了而立之年,才在亲友的资助下,于宋光宗绍熙元年(1190)负笈数千里,考入南宋首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太学深造。三年后,崔与之举进士,开创了广东学子由太学取士的先河。(参见《宋史》本传)

  起初,他被任命为浔州(今广西桂平)司法参军。当地储粮的官仓年久失修,为避免仓房漏雨淋坏粮食,崔与之将住所的屋瓦摘下,加盖于官仓顶上,又坚决反对将仓中储粮挪作他用,深得上级赏识,被推荐为淮西提刑司检法官。

  随后,崔与之又辗转新城(今江西黎川)、邕州(今广西南宁)、宾州(今广西宾阳)等地任职。在淮西,他执法严明,不避权势,秉公处理了一起朝中高官之子强夺民田的案件;在新城,时逢荒年,他果断地惩治了哄抢公粮之人,恢复治安秩序;在邕州,原州守盘剥士兵衣食激起哗变,他疾驰冲入城中,将为首滋事者处斩,赦免从犯,迅速平息了暴乱;在宾州,崔与之精明能干,对于疑难悬案“剖决如神”,再次受到上级的举荐。

  崔与之最为人所称道的,是在担任广西提点刑狱期间访民疾苦、锄奸肃贪的事迹。当时的广西路所辖范围甚广,除了今天的广西,还包括广东的湛江、茂名以及海南岛,下属的二十五军州大多是荒僻之地,因为交通不便,甚少有朝廷高官实地勘查走访。

  据《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言行录》所载,岭南的贪官污吏一向自恃地处偏远,肆意摧残剥削平民,崔与之决意彻底巡查,澄清官场风气。在职期间,崔与之的足迹遍布辖区全境,他更是冒着生命危险乘舟渡海前往琼州(今海南海口)。一路上,崔与之风餐露宿,一年下来往返数千里,无暇休憩,以至于形容憔悴,鬓毛皆白。

  每到一地,他都张榜示众,明令禁止各种不法行为,又减免税赋,为百姓排忧解难。有贪污之徒,慑于其威名,主动解下印绶辞官而去。自此,“官吏始知有国法,不敢害民矣。”

  《宋史》本传称,崔与之顾不上舟车劳顿,“停车裁决,奖廉劾贪,风采凛然”。当时,有贪吏用刑残酷,崔与之探得实情,以“十事”之名向朝廷进行揭发,要求予以痛惩。时人将其上疏的“十事”,列为《岭海便民榜》,又将崔与之的事迹编为《海上澄清录》排印出版,传扬于世。

  崔与之门人李昴英在《崔清献公行状》中还提到,崔与之在巡视途中,对于各郡县提供的食宿接待,一律谢绝,每天花销自备钱款,一切公务开支按日给付,做到了“秋毫无扰”。

  抗金卫国功成身退

  此后,崔与之还曾在朝中任金部员外郎(金部隶属户部,掌管财政收支赋税等事务,员外郎为副职)。南宋政权腐败,作为侍从辅佐之职的郎官普遍不干实事。崔与之却不同,他事无巨细必亲自处理,一旦发现官吏有欺瞒行为的,皆处以杖刑,众人“莫不震栗”。(参见《宋史》本传)

  嘉定七年(1214),金国在蒙古进逼之下,将都城从中都(今北京)迁至开封。朝廷疑金兵将南犯淮扬,特意将崔与之派往扬州,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即担任淮东抗金前线的政军统帅。

  此后十年,崔与之奔波于南宋抗金东西两线,守淮护蜀,为靖边安国殚精竭虑,在抗金斗争中屡建奇功。“万里云间戍,立马剑门关。”他的宋词名作《水调歌头·题剑阁》就是这一时期戎马生涯的真实写照。

  在驻守淮东的数年间,他一边率领军民依靠地形优势,整固城防,修筑工事,一边联合民间抗金力量,厉兵秣马,加强操练。在与金兵的交战中,崔与之的部队多次给予敌军迎头痛击,军威大壮,保障了淮东防线的安全。几年后,崔与之接到调令时,扬州“军民遮道垂涕”,再三挽留,可见其深得人心。

  没过多久,宋军驻蜀部队统帅因贪污纳贿,激起兵变,被叛兵所逐,总领遇害,蜀中大乱。崔与之被任命为四川安抚制置使、知成都府。原先川中各支部队一盘散沙,相互猜忌,互不支援,被金兵抓住可乘之机,各个击破。崔与之到任后,告诫诸军将领要“同心体国”,以大局为重。他开诚布公,整顿军纪,抚慰将士,大胆启用人才,使得西蜀抗金前线形成了将帅协和、人才济济、共同御敌的局面,令金兵不敢窥伺。(参见《宋史》本传)

  在四川,他还大力发展生产,改政令、宽民力、厚储积,使得当地经济凋敝的境况大为好转,因此被誉为“岭南古佛,西蜀福星”。(宋·洪咨夔《平斋集》)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四川边患解除后,朝廷任命崔与之为礼部尚书,他却称病求退,告老还乡。守蜀期间,崔与之公私开支都很节约。离任时,他将节省出的三十万缗额外财政收入,留给继任者用作戍边之用,自己不取分毫。蜀中官民为他献上奇玉、美锦,也都被他全部退回。

  元人王义山在《送张士隆赴广州教授序》里提到一则掌故:据传,崔与之回乡时,随身只带一琴、一鹤,广州士子见此,愈发明白何为“廉耻”,竞相以之为师。

  恬淡如菊珍视清白

  嘉定十七年(1224),宋宁宗驾崩,理宗即位。崔与之又陆续被朝廷任命为知州、知府、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等职,他都恳切地力辞诏命,除了前述临危受命、勘平广东内乱之外,余生再无复出。

  端平三年(1236),宋理宗欲拜崔与之为右相,数度御笔下令,敦促其赴任,不仅赏赐了三百两黄金作为路费,还派遣使者、地方官员和门生故旧轮番上门游说。崔与之依然不为所动,连续上疏十三次,坚辞不就。

  关于他急流勇退的原因,有学者分析,除了老病缠身,对南宋朝廷苟且偷安局势的失望,归根到底,还是在于儒家淡泊名利的传统。如其诗中自述:“吾道从来轻九鼎,诗人殊乏到三公。”(《又赠相士》)

  不仅如此,崔与之致仕之后,对于朝廷所赐的俸禄,也都辞谢不受。有人问到原因时,他回答说:“在位之时,我尚且担心自己不能胜任,尸位素餐。如今已经退休,岂能再贪图皇上的赏赐呢?”闻者为之叹服。(参见《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言行录》)

  尽管崔与之去意已决,但当宋理宗向他请教治国方略时,他仍旧非常认真地写下长文作答。他强调,“用人听言为立国之本”,而“用人听言之本,又皆归之清心寡欲”。他认为,选拔人才的首要原则是品德高尚、为人清廉,以忠实而有才者为上。他还诚恳地提醒国君,要善待敢谏之臣,凡遇议和、边防等大事,宜广开言路,秉公裁定,切忌独断专行。

  回到广州后,崔与之定居于城西朝天路崔府街。他喜爱花中隐士——菊花,晚年自号“菊坡”。他欣赏北宋名相韩琦《九日水阁》中的名句——“虽惭老圃秋容淡,且看黄花晚节香”,故而把居室取名为“晚节堂”,提醒自己要力保晚节,不失清白。

  崔与之家法清严,凡有亲戚故交倚势妄为,他必定严肃斥责。其姐曾为外甥求一官职,被崔与之断然拒绝。他说:“一个人是不是好官,关乎民生福祉,官职不是可以私下赠予之物。”

  在生活中,崔与之同样恬淡如菊。他崇廉尚俭,为官所得大部分用来接济亲友。他中年丧偶,却未续弦,官至显贵,却不蓄声妓,不多置产业。崔府也像他本人一样朴素,没有亭台楼榭等装饰,与南宋官场盛行的浮华奢靡之风格格不入。

  嘉熙三年(1239),崔与之溘然长逝,谥号“清献”,与谥号“文献”的唐代名相张九龄,合称“二献”。

  如今,崔太师祠旁建有崔与之纪念馆——清献园,园中设清献门、清风庭、立献厅、菊坡园等,已成为增城区廉洁文化教育基地。离此不远的朱村镇凤岗村,还有一处“崔与之墓”,村民和游客时常来此拜谒缅怀。

  “无以嗜欲杀身,无以货财杀子孙,无以政事杀百姓,无以学术杀天下后世”,这是崔与之一生信奉的座右铭,亦不啻为对现代人的警示:不要放任私欲丢掉性命;不要盲目敛财贻害子孙;不要滥用权力荼毒苍生;不要操纵学术祸害后世。先生所言,犹在耳边,字字铿锵,“高山仰止堪模楷,百世闻之尚激昂”。(李昴英《同刘朔斋洲蒲涧谒菊坡祠》)

  【评说崔与之】

  岭南历史上的“二献”,千百年来俱享崇高地位。这就是曲江张九龄(谥文献)和增城崔与之(谥清献)。前人评价崔与之:“与张九龄齐名异代,诚吾广百世师表也。”必须看到,相较于张九龄所在的“开元盛世”,崔与之身处风雨飘摇时的赵宋政权,建功立业无疑要增添几分艰难。但是,崔与之“出处一生无玷玉,功名千载不刊碑”。

  在廉政方面,崔与之可堪称道之处亦颇多。如其在任时,“所得广帅月廪钱一万一千余缗、米二千八百余石,悉归于官,一无所受”;致仕时,“所得祠禄衣赐,悉辞不受”,人家问他为什么,他说:“仕而食禄,犹惧素餐,今以佚我以老,而食君之赐可乎!”连自己应得的那些也不要,遑论“伸手”,在他的脑海中根本没有“负能量”的那些概念。与此同时,他对贪官污吏就没那么客气了。为广西提点刑狱,“吏奸民瘼,纤悉毕载”,并且他毫不手软,“劾四郡贪黠吏数人”,令“官吏始知有国法,不敢害民矣”。尤其是,“以公击搏不避权势,贪污之徒有望风解印绶去者”,吓跑了,真孙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承平版本。用《宋史》的说法,崔与之“奖廉劾贪,风采凛然”。须知崔与之生活的南宋理宗时期,“馈赂公行,薰染成风,恬不知怪”。

  “无以嗜欲杀身,无以货财杀子孙,无以政事杀百姓,无以学术杀天下后世。”崔与之曾节录刘皋的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事实证明,他以自己的一生完美地践行了这个座右铭。如崔与之这种做人、做官、做学问等方方面面所体现出的高标准的道德修养,完全超越了时空,不独各级领导干部,对今天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人们都不无启迪意义、借鉴意义。

  ——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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