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瑸:清廉中之卓绝者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0-08-11   字体大小:

  在台湾省台南市,有一座恢弘庄严的孔庙,它落成于明永历二十年(1666),是台湾最早的孔庙。由大成门进入孔庙,沿途设有名宦祠与乡贤祠,又有明伦堂、文昌阁,基本上依循古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为其捐俸重修的一名广东人——陈瑸,他在康熙四十一年(1702)至四十三年(1704)任台湾县令时,按标准建制修缮了这座孔庙。

 


陈瑸像(清端园供图)

  陈瑸(1656—1718),字文焕,号眉川,广东海康(今广东雷州)人。他曾三次赴台主理政务,先后担任台湾知县、台厦道、福建巡抚等职,近二十年的仕途生涯大半扎根台湾,是清朝早期治理台湾政绩最为突出的官员之一。在任上,他兢兢业业,兴利除弊,澄清吏治,注重教化,深受百姓爱戴,尤其以操守廉洁驰名,享有“廉能为最”的美誉(清·张雄《邑侯陈公功德碑》)。《重修台湾府志》称赞他“廉明正直,茹水洁清”,推举他为“海疆治行第一”,康熙皇帝也曾高度评价他是“国家祥瑞”“诚清廉中之卓绝者”“从古清官未见有如伊者”。

  爱民入心 淘汰污吏

  陈瑸自幼家境贫寒,双亲早逝,生计窘促的他早早地通过教书谋生。日子虽然清苦,但他却依然为人宽厚,常将教书获得的报酬分赠给有困难的亲友。

  康熙三十三年(1694),屡试不第的陈瑸终于在38岁时高中进士,待仕的五年间,他继续在家乡执教。雷州因毗邻海洋而饱受潮灾之祸,看着被海潮冲垮的堤岸,陈瑸奔走呼告、募捐银两,还向雷州新任知府上书,恳求官府修建海堤,却收效甚微。失望之余,陈瑸立下了将来执政一方,必定为民造福的志愿。

 


位于雷州的清端园(清端园供图)

  康熙三十九年(1700),陈瑸被派往福州府古田担任知县。古田县地处群山之中,自然环境恶劣,历来被官吏视为畏途。到任后,他发现此地田税数目错乱,全县积欠赋税达数万两之多,赋役轻重不均,百姓不堪重负,或迁徙他乡,或被迫逃亡山中,甚至落草为寇,形势并不乐观。

  上任之初,陈瑸在写给儿子的《寄子书》中坦陈,虽然在古田为官不易,但他相信,士君子应当以身报国,尽心竭力认真履职。他向儿子表示,自踏上仕途以来,自己早已断绝了在所谓“好地方”谋利的念头,绝不会因古田治理繁难而打退堂鼓。

  上任后,陈瑸首先面对的是这样一个难题:官府基层办事人员不仅数量严重膨胀,且贪污腐化、大肆扰民,“差役下乡,分路搜索如捕大狱”,所到之处经常假借公事名义洗劫民财,乃至危害到百姓的生命安全。对此,他举行公开考试,淘汰冗员污吏,并对余留下来的人员严格管束,一扫多年弊政,为接下来的治理铺平了道路。

  同时,陈瑸还查明古田的富家豪族大量瞒报拥有的土地数量,勾结吏胥,将本应由地主承担的赋役强加到百姓身上。为此,陈瑸按册籍清理甄别,亲自细查钱粮案件,惩治了许多不法之徒(参见《禀请免解丈量弓算手》)。

  陈瑸的励精图治换来了当地百姓的支持。他在家信中提到,当他前往各乡开展税收工作时,得到了村民的高度配合,众人“欢呼攀辕,顶香迎接”。他还轻装简从,亲自上山征粮,“历尽川岩险仄”,历时近一个月,结清了古田县积欠多年的赋税钱粮。

  此外,在施教兴学、恤孤抚贫、救济灾民、捐俸修城等方面,陈瑸也为老百姓办了许多实事。由于在古田治绩出色,陈瑸被朝廷委以重任,调任台湾县令。

 


清端园入口(清端园供图)

  革除积弊 政绩斐然

  清王朝收复台湾之初,如何针对台疆的特殊性予以治理,把守好这道“海防屏障”,在当时显得十分重要。

  康熙四十一年(1702),陈瑸调任台湾知县,当时的台湾县即台湾府治所在地(今台湾台南),为全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初次赴台的陈瑸在《条陈台湾县事宜》中提出多条治理措施,既涉及普及教化、发展生产、改良风俗、维护治安等层面,也包括多项禁止基层吏胥讹诈、勒索、盘剥贫苦百姓的建议。这些举措在凤山、诸罗各县也一并得到实施,奠定了平治台湾的基础。

  康熙四十九年(1710),陈瑸升任台厦道,台厦道全称“台湾、厦门兵备道兼理学政”,是清初朝廷在台设立的最高行政长官。这给予自认“出身寒微”的陈瑸以莫大动力,促使他“誓将以一死报国”(《请禁贩米出海禀督院启》),上任不久,他便大刀阔斧地清理革除了数十项积弊,有力震慑了当地的豪强。

  当时,有贪官污吏勾结外人,将粮食运往内地贩卖并从中牟取暴利,致使台湾本土粮食紧张,而一些在台任职的官员则光等着任满升迁,放任米贵民病而毫无作为。对于这些贪赃枉法、为官不为的现象,陈瑸在严厉批评的同时,毫不姑息地对大小官吏进行了整治。

  再例如,当时的台湾地广人稀,来台官员将“官庄”的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将地租收入作为衙门经费补贴,后来却成为官员所谓的“养廉银”,远高于寻常俸禄。陈瑸在给朝廷的上疏中痛陈“官庄”十害,认为这一举措在实际操作中已偏离了原本垦荒拓殖的初衷,沦为许多官员贪墨自肥的手段,“利在官而害在民”,长此以往不利于台湾农事生产。由此,他奏请废除“官庄”,整肃纪律,将此前出产的稻粟、蔗糖等作物尽数充作军饷。

  调任福建巡抚后,陈瑸依然在台湾建设和管理上殚精竭虑,在整顿吏治、发展农业、巩固海防等方面成效显著。公务之余,他还非常注重道德教化,曾自捐俸禄,在台南等地建明伦堂、朱子祠,修缮孔庙,并置学田以资助困难学生。尽管工作繁忙,他仍然长期主持学政,定期考察台湾士子学业、品行状况,树立起良好学风。陈瑸在台任事数年,使台湾从“俗晓悍”变为“民知礼让”,备受台湾民间推崇(清·顾镇《陈清端公家传》)。

 


陈瑸纪念馆内,陈瑸治台史料的相关展览(清端园供图)

  清介公慎 崇俭抑奢

  在任职台厦道前后,陈瑸还担任过四川提督学政、湖南巡抚等职。无论身居何职,陈瑸从不妄取分文,在他看来,倘若“苟得一文,即廉隅之尽丧”(康熙《御制祭文》)。陈瑸认为,“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陈清端公家传》)哪怕是小贪小腐,都要及早严加整治,防微杜渐。

  在担任四川提督学政时,陈瑸以“清介公慎”著称,与某些同期官员违法妄行、贪腐成风形成了鲜明对比,康熙皇帝特意下诏树立他为官员榜样。

  还有一些官员为了中饱私囊,在“火耗银”上动起了心思。所谓“火耗银”,是当时官府收缴赋税时的一项名目,指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如果征收的“火耗”大于实际的“火耗”,利用两者的差价就能“发家致富”。对于这种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陈瑸坚决反对,他在任职之地总是尽可能地降低“火耗”,身体力行遏制官场贪腐。

  对于俸禄及其它合法收入,陈瑸也经常克己奉公,将本属于自己的银两捐作他用。在台厦道任上,他把应得银三万两,用于修缮炮台、学校和官署等设施上;任福建巡抚时,他曾兼署总督印务,应得银两也未领取。

  为官二十载,陈瑸孑然一身,不携妻带子,不延请幕宾,家人相隔千里,少有相见,身旁只有几名老仆随侍,三餐常以蔬果为主食。即便晚年官至巡抚,他仍“衣御布素,食无兼味”,唯独勤于政务,“鸡鸣而起,夜分不寐”,虽生活清苦,却怡然自得。在他看来,苦乐存乎其人之胸襟,并不在于官职的高低。

  《湖广通志》上还记载了这样一则关于陈瑸的轶事:在他走马上任湖南巡抚时,下属曾在边界夹道迎接,但等到的却是陈瑸早已抵达官署的消息。原来陈瑸衣冠俭素,随行只有老仆三人,背着几个破旧的木箱,以至于下属都没认出他来。到任后,他在上疏中提出“崇节俭以惜民财”“应申严奢侈之禁”“不许收受州县馈送”等多项建议,并严厉惩处贪污腐败、包庇纵容的官员。

  康熙五十四年(1715),康熙皇帝单独召见陈瑸时,向他细细询问了在台湾、湖南、福建等地的施治履历。康熙皇帝看陈瑸脸色不好、衣服单薄,特赐貂皮褂一件,并附上“宽弘驭吏当持法,休养安民务使全”等诗文,以表示对陈瑸的赞许。

  康熙五十七年(1718),陈瑸病逝于福建巡抚任上。临终前,他将俸禄所得一万三千余两充为兵费,不留分文。陈瑸长子陈居隆扶丧归粤,沿途官民凡有馈赠,皆婉谢不受。许多官民特意赶来迎送祭奠,百姓哀号之声,悲恸如丧父母。

  在《谘访利弊示》中,陈瑸曾表明自己的为官心迹:“今日随一官一邑,皆可尽心尽力,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有衣食者知礼义而重廉耻,将一邑之人心风俗渐敦古处,狱讼衰息。”在陈瑸的仕途生涯中,无论官职大小,他都为生民立命,做到“廉德”与“廉能”兼备;无论收入多少,他都不多取一文,做到“瘦在己而肥在民”(《陈清端公文集》)。细微之处见真章,陈瑸在细节处的坚守,在今日仍有历久弥新的重要意义。

 


陈瑸廉政史迹展览馆内景(清端园供图)

  【评说陈瑸】

  “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在数不清的关于贪廉的论述中,我最欣赏海康陈瑸的这一句。

  道理很浅显:判断一名官员是贪还是清,就看他是否伸了手,所得是否“非分”,这是个原则分野;逾越了,性质就变了。至于“非分”的量上多寡——是“一二钱”还是“千百万”,没什么本质区别。这句名言足以超越时空。陈康祺《郎潜纪闻初笔》在推崇陈瑸的同时发出感叹:“士未有未仕时律身不严,而居官能以清廉著闻者。”那些一味归结为制度不健全的“伸手”者,真该汗颜才是。

  台湾、四川、湖南、福建等等,近二十年仕宦生涯中,陈瑸任职过许多地方。无论在哪里,他都能做到清廉始终,“官厨以瓜蔬为恒膳,其清苦有为人情所万不能堪者”。在调往福建时,康熙皇帝曾对廷臣说:“朕见瑸,察其举止言论,实为清官。瑸生长海滨,非世家大族,无门生故旧,而天下皆称其清。非有实行,岂能如此?国家得此等人,实为祥瑞。”他戏称陈瑸为苦行老僧,甚至断言:“从古清官,计无逾瑸者”。这个结论是否绝对不去论它,陈瑸赢得了上下的认可是毫无疑问的。

  历史上的清官,细看去都能够在对“贪不在多”的认识上很好地把握住自己,这也是他们在当时以及后世为人津津乐道的前提。王有光《吴下谚联》提到与陈瑸同时的嘉定邑侯陆陇其,离任时,百姓“扶老携幼,哭巷攀辕”,人们用“有官穷似无官日,去任荣逾到任时”来评价他,当一回官,家产和没当官时没什么两样。陆陇其没有捞取一分一毫的“非分钱”,在于他如陈瑸般一贯严于律己。而在百姓看来,因为有捞取“非分钱”的“资本”而没有利用,没理由不表达敬意。

  如今我们的廉政建设,应该多做“贪不在多”的教育文章,各级干部果真懂得了“非分钱”的含义,现实中才有不逾越雷池半步的可能。

  ——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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