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靖:“风采动朝端”的北宋著名谏官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0-10-29   字体大小:

  继唐代著名的“风度”宰相张九龄之后,北宋时期的岭南地区又出现了一位以“风采”流芳百世的历史文化名人,他就是被后人称为“异代九龄”的余靖(1000—1064)。


余靖像。南方日报记者 范永敬 摄

  余靖本名希古,字安道,号武溪,广东韶州曲江人,北宋著名政治家、外交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北宋仁宗时期,余靖曾任集贤校理、知桂州、广西体量安抚使等职位,还曾以尚书左丞知广州。宋英宗继位后,他升至工部尚书,去世后被追赠刑部尚书,谥号为“襄”,因而又被尊称为“余忠襄公”。

  余靖一生为国家竭智尽忠、建言献策,出生入死、任劳任怨。他在外交、军事、经济、民生等方面都有建树,集学问、政绩、才干于一身。尤其是他在担任谏官期间无私无畏、耿直敢谏、弹劾奸吏的事迹更是深受世人赞誉。他与范仲淹、欧阳修、尹洙被尊称为北宋“四贤”;与余靖同朝为官的蔡襄称赞他:“好竭谋猷居帝右,直须风采动朝端”;宋仁宗为他御笔亲题:“风采第一,广南定乱,经略无双。”余氏后人遂以“风采”为家族堂号,在海内外广为传扬其品德和事迹。


韶关市区内纪念余靖的风采楼。南方日报记者 范永敬 摄

  从政四十年间,余靖从自身仕宦经历与心得出发,总结出“清、公、勤、明、和、慎”等《从政六箴》,以此作为立身原则和自觉要求。《从政六箴》集中体现了余靖清廉守正、抱公绝私、明辨是非、勤恳尽责、推崇俭朴、谨言慎行等精神品质,历经千年依然字字如金,令人深思。

  直谏敢言“气虹万丈”

  据欧阳修《赠刑部尚书余襄公神道碑铭并序》所载,余氏先祖原本世代居住在福建,五代之际为逃避战乱迁居韶关,到余靖父亲时方出仕为官。

  余靖自幼通览群书,博闻强识,历代史记、诸子百家,包括小说、律历,都有涉猎。余靖于天圣二年(1024)举进士,开始步入仕途。最初,他在地方上做过县尉,后来迁任秘书丞,担任集贤校理等职位,从事典籍的整理和校勘工作。在此期间,他治学严谨,以古鉴今,深究治国之道,积累了深厚的史学修养。在地方任上体察吏情、民情的实际经验,也为他日后与欧阳修、蔡襄、王素并称“庆历四谏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宋史·余靖传》,余靖初次展露出不避权贵、犯颜直谏的品质,是在宋仁宗景祐三年(1036)。时任礼部员外郎的范仲淹将朝中官员升迁乱象,绘制成一幅《百官图》上呈宋仁宗,揭发宰相吕夷简用人不当、以权谋私。吕氏深为震怒,反诉范仲淹勾结朋党、离间君臣,范仲淹因此被贬出京城。就在满朝谏官、御史因忌惮吕氏权势而噤言之际,唯独当时还不是谏官、与范仲淹也素无交情的余靖,不惧株连,冒着“越职言事”的风险,为范仲淹鸣不平。

  余靖在上书中恳请宋仁宗开张圣听、虚怀纳谏,对于像范仲淹这样忠心耿耿、检举大臣的言论,可以选择听或不听,但不要轻易因言治罪。余靖更是犯颜直指宋仁宗自亲政以来,多次驱逐议论朝政的人,如果长此以往,恐怕会钳住天下人之口,导致言路杜绝。

  当时,宋仁宗并未采纳余靖的进言,反而将他一同贬官,但余靖刚直不屈、勇于进谏的名声,就此传扬开来。

  不久,宋仁宗迫于内忧外患、国乏民困、社会动荡的形势,不得不在庆历年间(1041—1048)发起新政。庆历三年(1043),他将余靖提拔为右正言,谏院供职,余靖至此正式以谏官身份踏上历史舞台。

  此时的余靖仍然不改当初冒死直谏、头上“生角”、“气虹万丈”的风骨(蔡襄《四贤一不肖诗》),每有谏言,无所回避。庆历四年(1044)夏,宋仁宗不顾国库空虚、边防吃紧,有意重修汴京(今河南开封)开宝寺内毁于雷火的寺塔。余靖为避免修塔劳民伤财,在朝堂上当着宋仁宗的面极力劝阻。因为余靖素来不修边幅,宋仁宗退朝后,连声向宫人抱怨:“今天被一汗臭莽汉熏杀,他还喷了我一脸唾沫!”(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因余靖、蔡襄等人的反对,修塔之事最终作罢。


位于韶关的余靖纪念馆内的展览。南方日报记者 范永敬 摄

  弹劾奸佞整顿纲纪

  余靖专司谏职之后,在庆历新政期间写了大量奏折,存世有五十多篇。这些文章不仅针砭时弊、切中要害,更为朝廷出谋划策,如宽租赋、厚农桑、节国用、防盗寇等,涉及“备灾之术”“安民之术”“经国之要”“救患之方”等施政方略。

  余靖主张“中外之政,安民为本”,为此,他一方面劝说宋仁宗行德治、施仁政、安民心,对于劳苦大众,要“缓其期”“宽其力”“减其役”;另一方面,他始终将吏治视为新政成败之关键,提醒宋仁宗“任人唯贤”,严选清廉、贤良、敬业的人才,对社会进行有力、有序、有效的管理。

  例如,在抵御盗寇的问题上,他就将“去贪残之吏,抚疲瘵之民”,看作是“求治之本”。针对南方多地出现蛮兵、流寇作乱的情况,他一针见血地指出,正是因为官兵“枉杀良民”的残暴行径,才导致乱象频生,并强烈呼吁朝廷重新委派良将,抚恤黎民,使百姓能恢复生产,安居乐业(余靖《武溪集校笺·奏议》)。

  与此同时,余靖坚持与不良风气作斗争,对于一些碌碌无为、不循正道、营私舞弊的庸官、贪官,他毫不留情地予以抨击和揭露,对于辅佐朝廷整顿纲纪、扭转仁宗朝吏治的颓败局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例如,他曾多次上奏弹劾已被宋仁宗任命为枢密使、即将来京赴任的夏竦,斥其“畏懦苟且”“奸邪倾险”,直至宋仁宗下诏取消了夏竦枢密使的职位,改调他职;他还以不任事、不称职、违反朝规等原因,弹劾参知政事王举正、户部判官王球、监察御使刘元渝、太常博士茹孝标等人。宋仁宗爱妃的伯父张尧佐,凭借后宫嫔嫱势力,利用“斜封”“私谒”等不正规的任命流程,快速获得升迁。余靖一再上书宋仁宗阻止此事,他强调此等做法系不正之风,应予以严肃制止。

  在担任谏官之余,余靖还曾多次出使辽国,利用辽与西夏的矛盾,巧妙斡旋,从容谈判,避免了辽宋之间再起战火。后来,宋仁宗采取了他的计策,册封西夏,使得辽与西夏爆发激烈冲突,极大缓解了两国对北宋边境的威胁,为新政的推行赢得了有利的和平环境。

  然而,随着庆历新政的失败,加之奸臣的忌恨和报复,余靖于庆历五年(1045)被罗织罪名,贬知吉州(今江西吉安)。


余靖纪念馆内的展览。南方日报记者 范永敬 摄

  两袖清风不取一物

  外放至吉州之后,余靖辗转于虔州(今江西赣州)、桂州(今广西桂林)、邕州(今广西南宁)、潭州(今湖南长沙)、青州(今山东青州)等地任职。其间,他最重要的功勋之一,便是担任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期间,配合大将狄青平定了以侬智高为首的叛乱,并询民疾苦,安抚流民,制定了休养生息的政策。

  在此期间,余靖依然高度重视吏治问题。在邕州,他以清正廉洁为标准严明纪律,果断启用了一批廉洁奉公且具有真才实干的官员,惩办、撤换了一批违法乱纪的贪吏和庸碌无为的冗员。欧阳修《赠刑部尚书余襄公神道碑铭并序》称他镇守广西数年间,“岭海肃然”。

  余靖还以身作则,所经各地,每逢上任、卸任,一律轻车简从,他严令下属官员不许泄露行踪,不得迎送,并谢绝一切馈赠,始终做到两袖清风。

  嘉祐六年(1061),余靖以尚书左丞知广州,兼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劝农使、市舶使等,管辖军事、政治、税收、贸易、冶金等各项事务。当时的广州因战事频繁,满目疮痍,治理混乱。余靖向朝廷呈上一系列关于减免流民田赋徭役以及外来商船“装船税”(外国商船装货时所纳的税种)的奏章,以复苏经济、振兴外贸,并获得了批准。他还大力惩治了一批贪赃枉法的官吏,令官场风气重归清明。尽管余靖统管职权甚广,他却从不搜刮民财、中饱私囊,甚至连朝廷因其平乱之功赐予的奖赏,他也分文不取,全部封存于广州的军资库内。据传,他到端州(今广东肇庆)、高州(今广东茂名)视察时,当地官员分别送他一方名贵的端砚和两颗角雕圆章,他都明确拒绝馈赠,坚持自己购买。

  余靖在广州任职将近5年,因为官清廉,深受百姓爱戴。在任满还朝之际,他更是留下“不载南海一物”的佳话,凭借“风采清华”,博得世人交相赞颂(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

  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余靖于回京述职途中,病逝于江宁(今江苏南京)。他在晚年时,重新修订了青年时期撰写的《从政六箴》,以“清、公、勤、明、和、慎”六条箴言来约束自我。同时,他也将《从政六箴》作为行为规范,要求各级官员做到清廉、公正、勤勉、明断、和谐、慎重。在“六箴”中,他将“清廉自洁”作为“士”的核心操守,倡导为官当以“不贪为宝”;又将“抱公绝私”作为履职的纲要,主张为政之人要品行端方、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受贿赂。他还告诫下属,在工作中,要兢兢业业、辨清正邪;生活中,要宽厚仁和、反对纵欲。

  在余氏后裔整理的《余氏族谱》中,同样含“八箴、四禁、十六宜”家规,“八箴”中专门列有一项“廉箴”,而“十六宜”中所含“宜勤职业”“宜尚节俭”,又呼应了《从政六箴》中的“勤箴”“慎箴”,由此可见《从政六箴》对其家族影响深远。

  总而言之,余靖《从政六箴》从为官宗旨、伦理道德,到履职素养、工作作风,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丰富而又深刻的思想体系,堪称古代廉政文化史上的一笔宝贵财富。回顾余靖的宦途人生,无论在中央朝廷参政议政,还是驻守地方辛勤治理,他始终把清廉、自律放在首位,以整顿吏治作为工作核心,为国家和人民立下汗马功劳。余靖竭忠尽职、刚直持正的精神,时至今日依然熠熠生辉,风采动人。


韶关市区内风采楼前的余靖像。南方日报记者 范永敬 摄

【评说余靖】

余靖的《从政六箴》——清、公、勤、明、和、慎,无疑是超越时空的。其中“清”,也就是清廉、清白,被他排在首位,以为“政为民纲,清本士节。立于寡过,先乎自洁。根不坚固,枝必颠折”。

清廉的官吏历来受人爱戴,所以才有清官戏的长演不衰。历史上但凡留下口碑的官员,也都对“清”在宦海生涯中所占的位置有比较深刻的认识。明朝张翰的“清白信居官之要”,更言简意赅。清官的前提正是清廉,倘若收受了人家的贿赂,断案、裁决就不可能有公正可言。战国时的神医扁鹊认为“病有六不治”,没得医,必死无疑,“轻身重财”居其一。官场上的那些身败名裂者,应该最能体会出扁鹊的话的意味。官员一旦把“清”置诸脑后,而一味地盯住钱财,就会不择手段,不顾一切。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还有一种“清”,实际上是“伪”的。如《魏书•刘仁之传》载,刘仁之“对宾客,破床敝席,粗饭冷菜,衣服故败,乃过逼下”。长官如此之“清”、之“俭”,对下属甚至产生了不小的精神压力。然而刘仁之是个表面功夫能做得十足的人。他“外示长者,内怀矫诈”,在官场上“善候当途”,很能把握身居要职、掌大权的人的心理。这一切也十分奏效,令“浅识者皆称其美,公能之誉,动过其实”。伪“清”能换取丰厚的政治资本,许多官员都深谙其道,屡试不爽。

客观地说,即便真“清”,也是为官的起码要求,委实不值得张扬。本该如此的事又有什么可夸耀的呢?但具有真“清”的这种境界及其相应的作为,在当时社会里实在弥足珍贵。因为现实中,事实上,许多本该如此的事情并不如此。余靖的《从政六箴》,在今天仍然不失其借鉴意义,值得弘扬、光大。

——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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