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先锋陈长青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9-02-04   字体大小:
两年来,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反贪查办案件54件,大要案占85%,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说到昌邑反贪工作,不能不提到他们的领军人物??昌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陈长青。

  检察长傅强说,陈长青的确是“腿上绑大锣,走到哪响到哪。”他分管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时,该科连续2年名列全省“十佳检察院”之首,荣记集体一等功;分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5年获得“全省民行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分管反贪工作,最近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20年来,他孜孜以求,锲而不舍。

  在侦破省高级法院部分法官受贿犯罪系列大要案;侦破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系列巨额贪污、受贿案;侦破辽源市城市信用社有限公司负责人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侦破辽源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受贿案;侦破吉林市某医院负责人受贿案等……都有他的身影。“陈长青”这三个字让贪官们闻风丧胆。

  有一次,他们在接到举报后迅速从全市销售价格和汽车销售走向展开全面调查。陈长青发现某企业向全省销售的两种车型不同程度存在拿好处费、吃回扣的问题。意识到这将有可能涉及全省,“牵一发而动全身”,于是,他当即向上级汇报,市院领导也认为,该案很可能牵扯到销售过程中全省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是一个系统的串案、窝案,需要省院的支持和指导。事不过夜,当天,陈长青带人赶到了省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汇报,省院迅速作出全面部署。在这次全省“猎豹行动”中我省共立案查处6969人。

  为了实现检察官的诚信和诺言,更为了挽救一家企业,办好案子。有一次,他们没有采取通常的强制措施,而是向上级院请求对当事人进行监视居住。这一下可给检察官们带来了巨大的工作量和压力:有的干警24天没有回过家,而当事人一旦出现外逃、串供,后果可想而知。可陈长青说到做到,当事人被他感动,很好地配合检察机关顺利办结此案。陈长青常说:法律不是冷的,在我们检察官手里,它是热的。在执法中,要尊重和考虑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每一个人的人格尊严和家庭实际情况。

  采访中,记者还看到该院的“办案补助登记表”,在“奖金发放表”的名单里没有陈长青名字。内勤民警解释说,这么多年了,他从来不要什么补助、奖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干警们身上。“这不,今年他获得的各种奖励有5000多元,他嘱咐我做一个表,把钱发给干警。”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了这样的一张便条:“老战友陈XX: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和检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今将你送来的钱退还给你,所托之事,我们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慎重研究处理。你的战友陈长青200716”。这样的“便条”他一年也不知道写下多少。他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情、理、法,勿忘法为先;权、钱、责,切记责为重。他常告诫自己和同事:自重、自省、自律,方能保住本色;慎权、慎欲、慎独,自会荣辱不惊。

  和战友、同事、朋友聚会聊天是陈长青的一大乐事,但他从不参加与案件说情有关的宴请。20076月,他参加了一个战友聚会。战友相逢,亲如兄弟,然而,他看到在座的除了老战友外,还有一个陌生的面孔,诧异之后的几句询问,让他意识到这个人与自己正在查办的一起案件有关,看来聚会的性质已经变了。本来一向热情健谈的陈长青三杯酒下肚就“醉”了,“等等,我去趟厕所方便一下。”转身,他来到了饭店前台把账单结了就走人。第二天,战友们来电话,“长青,你可真行啊!”有人说,这么多年他推掉了许多唾手可得的好处,但他却说,“这样很好,晚上睡觉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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