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在高压惩腐零容忍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发生,加强对漏洞的堵塞。”日前,成都市召开加强惩防结合工作座谈会,市预防腐败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缺失,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制度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加强协同协作发现管理漏洞
“按照《查办案件与预防腐败协同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查办案件与预防腐败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预防腐败与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协作,从纪律审查、信访举报、群众举报投诉反映、作风建设、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或掌握具有开展预防腐败价值的重要线索,特别是从当前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市预防腐败局相关负责人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查实找准廉政风险,根据腐败问题产生的内在规律,发现反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诱发违纪违法行为的隐患等要素。
围绕廉政风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成都市进一步优化部门权力结构,对涉及人事权、财经权、资源权“三权”等权力较集中、资金较密集、廉政风险较高的职权,从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适度分解,进一步探索健全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权力过大、过于集中。
在成都市青羊区,全区60余个街道、区级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原有“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并随着政策调整和本单位发展实际予以动态修订,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的全过程
“我市还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岗位防控、专项防控、重点防控。”市预防腐败局相关负责人说。此外,还通过反思剖析违纪典型案件,举一反三,堵塞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实施重点防控。
在制度建设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督促相关部门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链条”,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坚持纠建并举,结合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和梳理,对行政管理事项、业务流程、岗位职责等方面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查,建立新制度,修改或废止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制度,强化对廉政风险的防控;加强制度创新,把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融入制度设计、检查与执行等各个环节,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此外,成都市还围绕各项制度的落实,建立制度执行的监督、保障、评估和反馈机制及制度落实不好、不到位、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强化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制度强化管理,通过制度倒逼制约监督,通过制度倒逼方式方法的创新,通过制度倒逼阳光用权。(成都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