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对广州市黄埔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国才(已退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朱国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犯罪。
朱国才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国才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广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