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农林局原局长刘少春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白云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03   字体大小:

  日前,经白云区委批准,白云区纪委对白云区农林局原局长刘少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少春于2004年至2014年,在担任白云区钟落潭镇副镇长、江高镇镇长、江高镇党委书记、区农业局局长、区农林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送给的钱财。2010年7月至2013年7月间,区农林局负责江高镇鹤岗村农田标准化建设项目,刘少春作为业主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正确履职,造成工程失管失控,出现农田工程、水利工程重叠情况,导致施工单位多收工程款,对此刘少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刘少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正确履行职责,已构成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有关案件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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