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城市更新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灿昀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
来源:天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25   字体大小:

  日前,经天河区委批准,天河区纪委对天河区城市更新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高灿昀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高灿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要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高灿昀身为中共党员、行政机关公务员,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组织观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天河区纪委常委会议、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高灿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高灿昀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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