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州市委批准,广州市纪委监委对广州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赵冀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冀韬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购买单位存量公房,违规领取住房改革性补贴,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
赵冀韬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冀韬开除党籍处分;广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