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侨办:组织学习贯彻“禁酒控酒工作令”
来源: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7-12-06   字体大小:

  11月27日下午,市侨办召开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孙穗君副主任主持会议,办党组书记、主任冯广俊,副主任莫景洪、唐忆春,副巡视员顾持家以及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和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参加会议。

  在学习会上,孙副主任传达了《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施禁酒控酒工作的通知》,要求侨办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从即日起严格执行“禁酒控酒工作”规定,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一是一般公务活动全面禁酒,开展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公务接待、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一般公务活动,严禁公款购买、饮用任何酒水,严禁饮用任何单位提供和私人自带的酒水;二是非公务活动严格控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饮用酒水。组织或参加婚丧喜庆、私人聚会聚餐不得过量饮酒,酗酒滋事;三是特殊公务活动严格审批管理,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统一战线等特殊公务活动和重要的商务活动,确需公款购买和使用酒水的,要严格按照“先审批后接待”制度,严格高档酒水的使用管理;四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禁酒控酒规定的,按照党纪政纪的相关规定,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严肃处理;五是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将落实禁酒控酒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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