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全力构建惩防体系成效明显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5-08-19   字体大小:

    近年来,广州市基层城管执法系统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此高度关注。荔湾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抓教育、严管理、重监督,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分局近五年来没有发生一宗违法案件和重大违纪事件,连续四年被市支队评为先进单位。其“窗口办公,阳光作业”的工作模式得到市长张广宁同志的充分肯定;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及澳门等同行1000余人次到分局参观学习,该分局已成为全市公认的对外展示广州市城管执法形象的重要窗口。总结他们的经验,主要是:


一、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夯实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一)坚持不懈地抓宗旨教育。分局充分认识到城管工作性质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开展各项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宗旨教育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扎扎实实做事,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敬业意识和廉政意识。20049月,分局正式开通“荔湾区城市管理区长专线”以来,在处理每一宗投诉的过程中,要求队员务必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铭记心头,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原则。该专线开通以来,已为民办实事3670余宗,受到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好评。


(二)始终如一地抓理想信念教育。分局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坚持用有效的活动强化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对党的事业发展的坚定信心。这种教育的效果也体现在具体的工作上,无论是在抗击“非典”期间,还是在克服“六乱”黑点、清拆“两违”骨头案等工作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都得到了充分发挥。同时结合青年团员的思想实际,积极引导青年团员自觉把个人奋斗目标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青年成为了分局的中坚骨干力量。


(三)经常不断地抓纪律教育。分局以加强和改进队伍作风建设为突破口,按照作风建设“双六条”要求和规范执法八项标准,结合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年分别在1月份和7月份组织开展两次纪律教育活动,并且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重点,如2002年开展了“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纪律教育活动,2003年推出了“阳光作业,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2004年开展了“树新风、办实事、作表率”纪律教育活动,2005年推出了“城管进社区,党员定向服务”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行政和不文明执法行为问题查不清不放过;对查出的问题是非责任不清不放过;对违纪人员不作处理不放过;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四)形式多样地抓法制教育。分局以普法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法、正确用法、严格守法,把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执法水平作为依法行政、依法治队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增强全体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每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四知、四会”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培训,确保“人人会办案、个个会执法”,有效地避免了不规范案件、错误案件现象发生,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二、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为廉政执法提供可靠保证。


    (一)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制。坚持“一把手”承担责任主动抓、纪委主动协调牵头抓、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个中队成立了纪检监察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层级监察网络。每年年初,队员与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与党委书记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有效开展。


     (二)健全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将激励机制运用到选拔使用干部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和录用公务员。通过竞岗,一批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年青干部得到任用,一些不思进取、实绩平平的中层干部被淘汰;40名优秀的大学毕业生被录用。同时,在队伍中推出双向选择,实行优化组合。


     (三)健全行政执法制约制度。按照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要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了一套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体系,简要概括为“一个督察规定”、“两个会审制度”、“三个分离制度”、“四个量化考核细则”:“一个督察制度”,即《行政执法督察检查规定》;“两个会审制度”,即《荔湾分局案件审批权限及会审制度》、《荔湾分局中队案件权限审批及会审制度》;“三个分离制度”,即《立案、处理分离制度》、《罚缴分离实施暂行规定》、《收支分离管理制度》;“四个量化管理细则”,即《“两违”量化管理细则》、《文明施工量化管理细则》、《“六乱”量化管理细则》、《效能监察量化管理细则》。通过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业务汇编,实现了“四个统一”、“五个规范”,即统一处罚标准,统一罚没票据,统一规范文书,统一到银行交款;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案件审批程序,规范暂扣物品的处理程序,规范填写执法文书,规范管理执法档案,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执法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堵住了主观执法、随意处罚的种种漏洞。


    (四)健全行政执法惩治制度。根据形势要求和分局实际情况,按照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追究的要求,制定了一套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的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可概括为“一个办法”、“两个规定”、“三个责任制”:“一个办法”,即《纪律处分办法》;“两个规定”,即《科级干部引咎辞职规定》、《有效投诉暂行规定》;“三个责任制”,即《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三、实行有效监督,规范执法权力的正确行使


    (一)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实行执法监督。坚持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着力点,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政令畅通;坚持以立案跟踪为着力点,对工地管理、大型装修、改建工程及新的违法建设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执法领域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全程监督,有效地防止了有法不依、有案不查、渎职失职行为;坚持以提高执法案件质量为着力点,实行程序监督,重点检查执法程序合不合法,案件审批有没有违规,执法文书规不规范,违章事实记录清不清楚,引用法律依据正不正确,执罚幅度合不合理;坚持以执法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在深化见成效上下功夫。 


    (二)严格党纪条规,实行党内监督。组织中层领导、机关和基层党员干部对分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工作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听取意见和建议,坚持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和群众评议相结合、分局考核与街道办事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促进班子建设;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拓宽党员干部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诫勉谈话制度、教育跟踪制度,及时教育和纠正“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地防止“小节”问题酿成大错的现象。


    (三)运用多种渠道,实行党外监督。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对外公开队员身份、职责,执法范围、程序,处罚依据、幅度等内容,全面接受社会各方监督;通过窗口办公执法模式,开展“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提高了执法效率;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义务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媒体的舆论监督,改进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与辖内建筑工地负责人“约法三章”,作出不搞“吃、拿、卡、要”的廉政承诺,深受社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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