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重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6-08-28   字体大小:
近年来, 广州市黄埔区注重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中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趋于完善,审计结果得到有效运用。
    一、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该区在审计结果形成后,由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召开“交换意见会”,听取审计组对审计对象的评价意见,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和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注意把握前任责任与后任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工作失误与故意违纪的界限。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对下属单位出现的问题,与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领导有连带责任的则追究连带责任。由于掌握数据准确,被处理的干部服气,被提拔重用的干部硬气。
    二、把审计结果运用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该区注意有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也便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早采取预防性措施加以防范。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制约、规范权力的运行。2001年1月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区会计结算中心,统一开支标准,变间接管理为直接管理,有效地规范了各单位的财政支出行为。二是专项资金项目作为管理的重点,加强对公共建设项目投资的管理。同时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将执行“收支两条线”作为管理的重点环节,及时安排对全区的“小金库”进行全面清理。对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三、把审计结果运用作为干部监督的重要途径。该区审计部门制定了《黄埔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公示办法》,扩大群众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参与程度,加强了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监督。为了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核定、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加强对被审计对象的审计监督,该区还推行“两联合”工作制度。一是联合进点。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联合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对象在会上介绍本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并向审计组提交书面材料,审计组通报审计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二是联合交换意见。审计组工作结束后,联合召开“审计交换意见会”,被审计单位的现任和原任领导共同参加。审计组将审计情况进行通报,听取被审计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通过联合交换意见,使各有关部门能够准确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情况,以便有效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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