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四项措施预防围标串标行为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08-05-16   字体大小:

  一、在招标程序上增加围标串标的难度。通过调整或改变招标程序,尽量减少招标人和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的接触,避免投标人身份的提前泄密。一是合并发标会和报名环节,采用无记名方式报名。报名时不限量出售招标文件和图纸,严禁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向申请人或申请人之间相互询问身份。二是实行投标人自行组织到现场进行踏勘。业主公布不少于5天的自由踏勘时间,并在施工现场设置详细的标识和说明,由投标人根据图纸和现场标识自行踏勘。三是公开网上答疑。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收集投标申请人提出的问题,并在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答疑纪要。四是压缩投标登记、确定正式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的时间,四个环节在一天内完成,使实施围标、串标没有时间空间。

  二、加强对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监管。针对100万元以下的招投标项目过于分散、不够规范、难以监管的情况,建立招投标平台,把原来分散的各类区级财政性小型建设工程,统一纳入到交易部进行招投标,统一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管。

  三、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方式随机抽取产生,并明确选取的具体办法、代理费的标准等内容,防止一些单位长期委托一个或固定几个代理机构招标。

  四、简化招标资格预审条件。进一步简化和修改招标文件,防止招标人设置过高门槛和不合理条件,利用资格预审限制潜在投标人。同时,加大对招标文件的审查力度,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书面要求招标人进行修改。招标资格预审条件简化、规范后,投诉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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