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纪委、宣传部、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广电局(文广新局),市直纪工委、派驻市市政园林局纪检组、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派出市交委纪工委、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纪委,广州市文联、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州电台、广州电视台:
现将《广州市“扬正气,促和谐”全国、省、市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扬正气,促和谐”全国、省、市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反馈。
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新闻出版和广播电视局
200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