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8日,省、市一些媒体报道广州个别家庭违规出租经济适用房或转租廉租房。经市房管部门调查核实,程富强、伍少荣、黄继伟等3户家庭经济适用房和承租拆迁安置房的周宝钿家庭确有出租或转租行为。为严肃纪律,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广州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新社区住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于9月12日向程富强等4户家庭发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勒令程富强、伍少荣、黄继伟等3户家庭立即退还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依法注销其房地产权登记;按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退回房价款;5年内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立即解除与周家钿家庭的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廉租房,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追收市场租金与成本租金的差额。
此外,市纪委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住房保障办还派出24个工作组,对全市所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后续监管等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清查,并邀请部分在穗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央、省、市媒体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清查工作公开透明、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一是查申请资料,看申请人提交的住房保障申请资料是否属实。分别向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市车管所、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各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和部门发出《收入索证函》、《车辆索证函》、《房屋索证函》、《银行存款索证函》、《证券类资产索证函》,重新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住房保障申请资料是否属实,有无存在出具虚假证明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同时,采取访问邻里的方式,重点对无工作单位、无工资收入的申请人所提交的收入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实情。
二是查审核程序,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将所有住房保障申请表格发还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民政部门,要求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重新审查是否严格按照“两级审核、两级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民政局复核;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公示)的程序,对住房保障资格审核,有无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三是逐户上门核查,看是否存在住房空置和违规使用房屋的问题。对金沙洲、大塘、同德、棠下等4个保障性住房社区,逐户上门,重点检查是否由本申请家庭居住,有无转让、转租、出租、出借、调换等行为,以及住房空置情况及原因。截止9月13日,共完成入户核查3099户,占需核查总户数7200户的43%,其中可疑家庭约120户,占入户核查总数的3.87%。
四是抓培训建制度,进一步规范保障性住房监管工作。加强对区、街(镇)、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尽快实现全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三级联网,不断提高住房保障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积极探索与民政、住房公积金管理、社保、金融、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努力提高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坚持每3个月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上门入户调查一次,推动入户调查工作常态化。学习借鉴香港的做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扣分制”,全面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