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市监察局以现场会的形式,在萝岗区召开2011年第二季度区(县级市)监察局局长工作座谈会,座谈交流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与会人员观看了萝岗区纪委监察局重大决策督办监察系统演示,听取了萝岗区纪委监察局开展重点工作督办监察工作和荔湾区纪委监察局开展效能建设工作经验介绍,并结合监察综合室草拟的《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重大决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讨论。
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杨建城同志就加强重大决策监督检查和推进效能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要充分认识重大决策监督检查和推进效能建设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中心、保障大局的需要,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的重要体现,是健全监督检查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做好纪检监察系统创文工作的迫切需要。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要围绕《2011年广州市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工作要点》,结合各区(县级市)实际,部署重大决策监督检查任务,重点抓好规划部署、政策执行、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土地利用、信息公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三是要探索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监督检查和推进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日常工作和监督问责等三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四是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处理好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抓总与职能部门分头负责、换届工作与推进效能建设、传统手段和现代技术手段、重大决策监督检查与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