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百集团制定重大敏感事项跟踪监督制度规范企业经营和运作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2-04-19   字体大小:

  为规范企业领导用权、减少经营决策失误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制定实施《重大敏感事项跟踪监督制度》(下称制度),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开展调查、分析和收集信息,为企业班子决策提供依据,保障集团的科学发展。
  明确重大敏感事项的定义和范畴。《制度》规定凡属于"三重一大"范围,且可能对企业的经济利益或企业形象等方面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项为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敏感事项的确定可由集团的上级主管部门、董事会及党政班子成员或联席会议以及集团纪委等监督部门提出。
明确具体负责监督的部门。《制度》规定由集团公司纪委、审计监察部和风险管控部负责对重大敏感事项进行追踪监督、分析,并形成报告,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督办意见及建议,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各企业有关职能部室必须全程给予配合,主动接受监督部门监督。
明确重大敏感事项上报时限。《制度》规定属于重大敏感事项的项目任务下达后,有关部门一般情况下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超时未完成的,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明确重大敏感事项必须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部门对该事项的审批和决定情况;监审和风险防控部门的调查情况、最终意见和建议;该事项立项的具体依据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文件或材料。
  《制度》出台后不到一年的时间,监审部门向上级机关及董事会班子成员共提交了4份"三重一大"敏感事项报告,内容涉及人事任免、地产经营决策、项目建设、资金借贷等多个方面,大大提高了企业经营运作的公开透明度。如:针对集团下属企业某广场权益转让久拖不决的情况,监督部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跟踪调查,查清该项目在长达十年的纠纷中,并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打消了干部职工的疑虑,同时对项目权益转让存在的分歧做出深入分析,并提出可行性措施,在班子成员和企业内部达成了共识,明晰了新的工作思路,避免了该项目可能被低价转让的运营风险,确保企业获得最大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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