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下午,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行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发布会上向媒体记者通报了广州市深入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广州廉洁动画创作大赛评选活动,广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市纪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和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广州运用网络、手机终端等现代技术、拓展群众参与廉洁广州建设渠道等六个方面的情况,并回答了现场媒体记者的提问。驻穗各新闻媒体及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局)有关室厅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
广州市深入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情况
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着眼于营造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以行业协会商会、中介组织、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深入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开展非公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情况
构建“三个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实施了广州市《关于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市预防腐败局组织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共同参与、广大民众支持监督、促进非公企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制定《社会领域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促进任务落实。三是探索工作联动机制。建立政企联动服务机制,成立行业协会商会廉洁从业委员会,纳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和管理。
搭建“四个平台”,拓展工作路径。一是搭建组织建设平台。在非公企业党委建立纪委、党总支(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推进纪检工作全覆盖。二是搭建工作指导平台。在全市选择30家有代表性的非公企业作为防治腐败联系点,探索适合非公企业实际的反腐倡廉建设有效路径和方法措施。三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将非公企业纪检监察负责人、工作人员纳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四是搭建宣传教育平台。借助廉洁广州建设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廉洁广州导报等平台助推非公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提高非公企业反腐倡廉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众参与度。
突出“五个重点”,推进工作落实。一是推进企业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帮助非公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协助制定《非公企业内控机制建设范本》,促进非公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二是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围绕市场销售、物品采购、基建后勤和财务审计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洁风险点,制定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规范、监督管理规范和责任追究规范,完善企业廉洁风险预警机制。三是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四是推进企业廉洁诚信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记录平台建设,健全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及时惩处失信失廉、违法违规的企业。五是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主要成效如下:一是实现“三个100%”的预期目标,即:非公企业党委建立纪检组织覆盖率100%,党总支和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覆盖率100%,开展纪检工作100%。覆盖全市非公企业的纪检监察网络初步形成。二是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2012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332件;吊销问题严重的非公企业营业执照220多家,7家非公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在非公企业联系点建立政企联动服务机制,出台了《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联系点中建立政企联动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扶持、培养了一批廉洁诚信、守法经营的示范型企业。
重点是在非公有制企业防治腐败工作联系点中建立政企联动服务机制。最近,市纪委根据省纪委《关于在非公企业防治腐败工作联系点中建立政企联动服务机制的指导意见》,迅速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非公企业廉洁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该《实施意见》主要特点如下:一是提出了“政府推动、企业主导、政企联动、促进发展”的原则,突出了政府服务企业的工作理念;二是细化了相关要求,明确了2013年建立机制试点运行,2014年改进机制拓宽范围,2015年推进政企联动服务全覆盖的工作步骤;三是从研究非公企业防治腐败工作形势、指导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主动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指导帮助建设内控机制、协助查办腐败案件和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六个方面,对非公企业防治腐败联系点制度原有内容进行了拓展;四是由联系点所在区(县级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检察、公安、人社、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环保、工商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建政企联动服务机制;五是要求联系点所在区(县级市)相应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将政企联动服务机制的工作纳入到全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监督检查中,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广州建设检查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考评。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防治腐败工作情况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防治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 “六个一”:一是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已制定出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防治腐败工作方案;二是建立一批联系点。今年年底前将确定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三是成立一批纪检组织。到2015年底前,要实现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纪检组织和纪检工作100%覆盖;四是建立一批新的行业廉洁从业委员会。2015年底前,要实现行业协会商会廉洁从业委员会覆盖率100%;五是举办一场推进会、开展一系列活动,举办“廉洁文化民政行”系列活动,营造廉洁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六是建立一套工作机制,即 “政社联动”机制。
具体工作措施主要包括三点:一是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制定出台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指引及章程示范文本,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公开登记证书、章程、机构设置、成员名单等信息,并向会员公开财务收支、出国(境)考察、接受捐赠、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实现社会组织与主管行政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真正“脱钩”;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取酬、报销个人费用,规范其退休后的兼职行为。二是指导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防治腐败机制建设。以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为依托,推进纪检组织建设;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根据会员数量,成立5—9人组成的行业廉洁从业委员会,确定联络员或聘请特邀监察员,配合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出台《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广州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理顺业务主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范围,形成登记审批、日常监管等各环节信息共享、工作协调的监管机制;健全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查处退出等制度,对行业协会商会出现完成任务、自行解散、合并分立等情形的,进行财产清算后办理注销手续;严厉惩治行业协会商会人员行贿、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纠正“以罚代刑”和“重惩治受贿、轻惩治行贿”的做法。
开展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情况
主要做法: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责小组,形成由纪委统一领导、工商牵头实施、专责部门推进、有关单位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实施专项治理。建立动态的基础数据库,按照“分类治理、重点突破”原则,对审计及会计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广告代理、拍卖行、担保服务等15类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行业中介组织进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中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诚信建设。通过开展各类廉洁诚信教育活动,探索中介组织诚信文化制度建设的新路径,确立了“理顺监管机制、深化市场改革、整治违规从业”的工作思路。8月13日,市预防腐败局邀请全国政协委员陈箭深博士在廉洁广州文化讲坛作了题为“中介组织诚信文化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专题讲座,并就中介组织诚信自律、廉洁从业等问题与现场观众进行交流互动,来自会计、人力资源、工商代理等行业的中介组织500多名代表聆听了讲座。
主要工作成效包括:一是监管体制基本理顺。截至今年7月,我市市场中介组织共45701户,有21个政府机构与相关的8400多家中介组织在业务、经济、场所方面100%脱钩分离。对脱钩后的中介组织严把市场准入关和企业年检关,强化资质审查,中介组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二是内控自律机制初步成型。坚持对内健全中介组织自律机制,推进脱钩的中介组织加入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落实内控自律管理。通过整合信息资源,构建了全市统一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形成了有效的市场约束,促进了会员单位的廉洁自律和诚信建设。三是违法从业行为有效遏制。在纪检监察、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下,查处了一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件,重点对虚假鉴证、商业贿赂、协助侵吞国有资产等腐败行为进行打击,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情况
“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经过广泛推荐、提出入围人选、评议产生20名候选人、网络投票等环节,由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评议,按照评选标准,结合网络投票和征求意见情况,综合考虑候选人在各领域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提出了10名建议人选,并广泛征求了公安、检察、工商、计生、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重点审查有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不良行为或其他不适宜当选“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的情形,确保评选出的“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具有典型的代表意义和牢固的社会基础。
目前,建议人选名单已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审定,现正公示,名单如下:蔡锐斌,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贺毅,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华乐派出所副所长;王文,白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吴慕佳,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党委书记;黎洪,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姚良柏,广东欧派家居集团党委书记、采购总监;卜穗文,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馆长;赵广军,海珠区江南中街社区服务中心;徐克成,广州复大肿瘤医院院长;姚沛现,天河区车陂街旭景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接下来,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年度人物事迹,并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讲活动,广泛开展年度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
“广州廉洁动画创作大赛”评选活动情况
广州廉洁动画创作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自启动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从4月19日大赛开始至8月5日网络投票结束。共收到参赛作品461部。大赛官方网站点击量297万人次,网络投票总数为237.7万票。
经过网络投票和三轮专业评审,本次大赛评选出市广新局的《贪小失大》、天河区纪委的《知风险 不涉险 才保险》和番禺区纪委的《偷偷吃》3部金奖,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的《宝石》等6部银奖,花都区纪委的《特殊近视》等10部铜奖和广东百视联影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变脸》等30部优秀作品,上述作品获奖证书由主办单位和广东省美术家协会联合盖章。此外,包括广州美术学院在内的5所高校、越秀区纪委在内的7个区县、市文广新局在内的7家市直单位和漫友公司获得最佳组织奖。具体的获奖名单将通过大赛官网公布。
广州市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制定实施办法的情况
8月28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颁布实施了《广东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迅速制定了学习贯彻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加强学习教育。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熟练掌握《行为规范》的基本内容并深刻领会《行为规范》的丰富内涵。同时,通过开设学习专栏、制作宣传板报、发送手机短信和微信、印制宣传卡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紧密联系实际。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贯彻落实《行为规范》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相结合。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自觉对照《行为规范》,认真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切实加以改正;与深入持久纠正“四风”问题相结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深入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案件,构建反对“四风”长效机制;与推动廉洁广州建设上台阶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廉洁广州建设上台阶“四项重点工程十二项主要任务”,通过学习贯彻《行为规范》,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履行职责能力,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廉洁广州建设上台阶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从严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是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围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在查找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控措施、固化流程制度,探索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建成“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纪检监察机关智能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权力制约。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出台了《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轮岗交流、任职回避、任职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出国(境)管理等制度,强化内部约束。三是进一步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健全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核查、督办等制度,加大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纪检监察干部要厉行“四个严禁”,严禁纪检监察干部为被调查对象打探说情、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严禁以案谋私或为腐败分子充当保护伞,严禁打着领导或纪检监察机关的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严禁干预或介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商务活动,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目前,市纪委正在建立与《行为规范》要求相配套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监督,切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和使命,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广州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与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和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的情况
为贯彻中央和省关于深入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的有关通知精神。近日,市纪委、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和查处“四风”问题的通知》,要点如下:
明确“八条禁令”。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传统节日特点,在严格执行以往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重点重申和深入落实“八条禁令”: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为名搞上下级和单位之间的宴请活动;严禁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严禁开展发放奖金、实物的表彰活动;严禁收受用公款支付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举办财政出资的演出和晚会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从即日起至明年春节,市纪委将组织由媒体、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机关作风建设监督员组成的暗访队,深入宾馆、酒楼、私人会所、夜总会、歌厅等消费场所进行暗访。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在“广州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关作风曝光台”公布,对排行榜有关单位进行扣分,并移送案件检查部门进行查处,典型问题向社会通报。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节假日用车管理。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的要求,非工作日因公用车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肃查处违规公车私用行为。对违规使用公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必须追究领导责任。对将公款“大吃大喝”场所转移到私人会所、农庄,在内部食堂接待上高档菜肴和酒水,单位购送购物卡和礼品等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市纪委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安排专人值班受理群众举报,严厉查处各种违反“四风”的问题。信访举报途径:1、来电:(020)12388;2、网络:登陆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门户网站(www.gzjjjc.gov.cn),通过“举报投诉”栏反映;3、来信: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510046;4、来访:市纪委接访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5号);5、手机短信:发送举报信息至10639999020。
市纪委监察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终端等现代技术,积极打造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渠道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廉洁广州建设的良好氛围。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早在门户网站(广州纪检监察网)(www.gzjjjc.gov.cn)开通时,就在首页设置了方便网络举报的“举报投诉”栏,该栏目包含“举报指南”、“举报问答”、“我要举报”、“信访法规”、“举报投诉点”等内容,群众可以在网上方便了解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办理原则、办理程序等有关信息,通过点击“我要举报”就可以便捷地在网上举报反映我市党员、党组织,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违法违纪的问题。2012年5月1日,按照省纪委统一安排,我市又正式开通了纪检监察手机短信举报平台,群众可以通过手机随时随地编辑短信发送至10639999020短信举报平台进行信访举报。截至今年8月,市纪委监察局共接收到群众手机短信举报 236件。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发挥好手机短信举报平台作用,市纪委监察局结合打造“阳光信访、数字信访、标准信访”工程,对手机短信举报平台进行进一步健全优化,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通过@廉洁广州官方微博、互联网官方网站,廉洁广州导报等传统媒体、制作宣传单等方式,详细介绍具体的短信举报操作办法,并选取实名举报有功奖励等手机短信举报的典型案例进行适当公开,加大手机短信举报渠道的宣传力度。二是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平台使用率。在目前市纪委本级和12个区(县级市)纪委监察局已开通手机短信举报平台的基础上,安排在市纪委监察局46个派驻(出)机构开通手机短信平台,扩大手机短信举报的覆盖范围,提升短信举报处理效率,进一步方便群众手机短信举报。三是规范健全处理办法,增强工作实效性。进一步规范健全手机短信举报办理指引,提升手机短信举报办理水平。加大对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及12个区、县级市纪委的督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好群众手机短信反映的信访问题。对群众实名举报,优先办理,限期反馈,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进一步发挥好手机短信作为新兴信访举报渠道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为进一步发挥手机作用,拓展群众参与廉洁广州建设渠道,市纪委监察局将按照“统一平台、集约建设、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开通“廉洁广州”官方微信,建设融短信和微信于一体的手机互动平台。首期,该平台将配合全市农村廉情预警防控系统建设要求,实现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信息的互动查询功能。村民关注“廉洁广州”微信平台后,经输入验证信息确定身份,可以互动查询所在村的村务、党务和财务有关信息。接下来市纪委还将根据我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总体方案的要求,在实现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的基础上,推出面向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执法结果查询、投诉及评议意见反馈等功能模块,逐步打造全国纪检监察系统首个融信息发布、监督评议、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全方位立体式的“廉洁广州”手机互动平台。具体开通时间和参与方式将另行发布。
近期查处严重违纪案件情况
近日,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张新华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市纪委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初步核实,张新华在任职期间,确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贿赂人民币9000多万元、港币800多万元,且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合计人民币2.4亿元。鉴于张新华涉嫌构成犯罪,已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