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过广泛推荐和综合评议,廉洁广州2015年度人物候选人名单已确定,共有20位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廉洁先进典型入围本年度评选。
他们当中有来自公检法系统的精英才俊、扎根社区居委会的“广州好人”、工作刻苦的金牌导游、默默耕耘的小学班主任、优秀的民营科技企业家等。
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廉洁广州添砖加瓦,传播廉洁广州正能量!
据悉,廉洁广州2015年度人物评选将于近期启动微信投票和网络投票,投票之前,先让我们一起认识这些身边的廉洁人物吧。
“廉洁广州2015年度人物”候选人介绍(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华睿1996年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进入天河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经济庭、立案庭、东圃法庭等部门工作,2004年开始到执行局工作,2007年起任合议庭执行长。多年来,他始终坚持真心为民、公正用权,办理了猎德城中村改造执行案等一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促成猎德村改造最后重点户和解,实现了猎德村改造“零强拆”,猎德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十大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优秀案件”。
近五年来,王华睿执结案件2020件,平均每年结案超过400件,每个工作日执结1.8件案件,连续7年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执行法官时刻面临着诱惑和风险,无论是那些在执行过程中还是执行结束后,以沟通案情或是表达感谢的名义请客吃饭的,他一概拒绝;而对于那些通过邮寄或转交方式寄送各种“可疑包裹”的,他收到后都先不拆,跟寄件人联络后,原封不动地将包裹退回给对方,坚持用公心心、耐心、责任心履行一名执行法官的职责。
获奖情况:
2006年7月荣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2006年度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先进个人”;
2010年3月荣获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2008-2009年度市法院个人嘉奖”;
2012年2月荣立 “2011年度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王树茂,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检察员,法学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广州大学法学院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经在大单位军事法院工作十多年,历任审判员、庭长、基层军事法院副院长、院长。他从2009年转业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好学深思,理论造诣深厚,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时代主题,努力践行现代法治理念,公正文明执法,勤政高效,廉洁从检,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大要案。
作为一名学者型检察官,王树茂怀揣对法律真理、公平正义孜孜不倦的追求,始终坚守、耕耘在司法一线,坚决捍卫法律尊严。身处喧嚣的市场经济和大都市环境,他不受外界诱惑干扰,给自己和部属定下一条规矩:接触和听取当事人、辩护人和代理人意见,必须两名检察人员以上,并且在办公场所。
获奖情况:
2014年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批准,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为保证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廉洁守法,王锦荣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基于股东大会之下监事会监督机制的基础之上,紧紧依靠企业党支部中的纪检监察小组、职工代表大会和企业工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对企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成立了专职的直属于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小组,专职承办和执行由上至下、由下至上的各种检举信息,并对企业经营全流程实施监督检查,使企业无论在采购还是在销售、纳税等方面阳光运行,形成了根植于企业文化内涵的廉洁企业经营模式。
公司先后被评为“中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广东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广东省诚信企业”。
获奖情况:
被评为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全国双优民营企业家,广东省和广州市优秀企业家,广东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企业家,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三级“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获得广东省劳动模范、广州市劳动模范等荣誉。
冯荣炜从警17年一直在基层一线工作,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做好一件件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平凡小事。
他曾在辖区某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查获一间存放案值三百多万假冒商标手机配件的仓库,拒绝了出租业主的免费解决停车问题的诱惑,配合单位查扣了涉案货物,刑拘货主。他在辖区巡逻时曾发现相熟街坊的朋友运送LV品牌假冒手袋,拒绝了街坊“什么事都好商量”的请求,报告值班领导,在该民居查获几百个假冒LV手袋,案值400多万,刑拘两名货主。他帮助街坊寻找车祸肇事者,帮助外来务工人员维权等,事后均拒绝群众的钱物答谢。他严格管理社区治安费,把社区警务经费投入到最需要的社区防范工作中去。他注重学习研究,撰写业务论文近30篇,多次获奖。
获奖情况:
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5次,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次 、广州市人民满意民警2次 ,荣获广东省先进工作者、广州市劳动模范、 广州市公安机关“和谐卫士”、第二届广州市“十佳卫士”、“广州市十佳社区民警”、广州市综治先进个人、第五届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2011年8月份入选中央文明办“中国好人榜”。
邢凯军担任区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牢记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以满腔热血战斗在反腐第一线,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了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受贿案、区园林绿化局公园管理中心私分国有资产按、区教育系统系列腐败案、北秀实业公司系列腐败案和越秀规划分局系类腐败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窝案,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国法严肃性,
获奖情况:
登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系列受贿案被市纪委评为精品案件,区教育局系列腐败案被市纪委评为优质案件,纪检监察室被区委荣记集体三等功。
刘允强现任荔湾区政务办主任,从解决办事群众“四难”问题出发,不遗余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政务改革,全国首创推行“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类分批、前台统一出件”的综合受理模式,大幅降低了审批风险,在全市乃至全省政务服务领域独树一帜,打造了政务服务“荔湾模式”,为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做出贡献。
他坚持清廉为民的本色,当好一把手,做好表率,坚决反对“四风”,在为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与企业老板打交道时,严守纪律,从不收受属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获奖情况:
2003年6月授予“广州抗击非典标兵”称号;
2006年12月授予“广州市2005-2006年度卷烟打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授予“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社会面整体防控志愿者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2年7月授予”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嘉奖”。
⑦号候选人:安勇广州市广播电视台电视社教部主任
安勇作为电视台社教节目部负责人,带领部门不断发挥电视传播优势,紧贴实际,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廉洁广州栏目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制作的《作风建设在路上》和《廉洁广州聚焦》电视节目质量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扩大,为廉洁广州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为市纪委制作警示片《镜鉴录》系列,积极协助做好暗访工作。
针对《作风建设在路上》栏目可能会遇到打招呼甚至是上线单位利益诱惑的情况,安勇坚持纪委定下的“三不”原则:即录制前不私下与上线单位见面、不接受上线单位宴请、不私透露文稿给上线单位,为廉洁广州建设作出贡献。
获奖情况:
2014年,主创的电视专题《驻村那些事儿》获第八届“纪录.中国”创优评析社会(新闻)类三等奖、并获2013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电视专题类二等奖;
2014年,主创的《府前直通车》栏目荣获2013年度广东省广播影视电视专题类二等奖
⑧号候选人:吴晓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怡港社区居委会主任
吴晓丹结合基层社区实际,积极参与推动廉洁广州建设。先后制定《社区两委班子工作规范职责》、《网格员工作守则》、《社区居民公约》等廉洁制度,搭建联系群众“四联机制”新平台,开创“管理到网格,廉洁进家庭”廉洁文化建设新格局。按照“一网格一党支部一廉情监督员”的模式,组建起一支网格廉政宣传员队伍共300余人。
她忠于职守、秉公办事、耐心周到,赢得所在社区居民的普遍赞许。广东电视台“午间说法”、《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等媒体先后报道社区经验做法。
其所在社区先后建成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妇女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广东省文明社区、广东省首批“五好”党代表工作室、广东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和广州市十大幸福社区范本、黄埔区廉洁文化教育基地。2011年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到该社区调研,称她是社区的好带头人。
获奖情况:
荣获2010年“广州市文明家庭”、“市亚运先进个人”、“广州市劳动模范”、2013年“市第五届道德模范提名奖”、2015年“广州好人”等称号。
⑨号候选人:谷林广州市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法规科科长
谷林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2年,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创新不止是他给大家的强烈印象。他善于思考,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数十篇文章,编辑出版了《安全社区:广州开发区模式》、《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学习读本》、《生命安全》等书籍。创办的《安全眼》杂志,是国内第一本安全生产电子杂志(周刊),已出版300期,读者达20万人次。
2014年,省安监局号召全省安监系统向谷林学习,并组织专场报告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批示:“将谷林同志作为抓作风建设,弘扬正气的典型进行宣传”。《中国安全生产报》发表社论,号召全国安监系统“学习谷林,做改革创新安监人”。
获奖情况:
2015年荣获“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⑩号候选人:沈莉莉广州市国龙国际旅行社党支部副书记、中共党史宣讲队队长
沈莉莉是广州国龙国际旅行社党支部副书记和中共党史宣讲队队长,是广州市纪委“羊城清风行”教育基地特约讲解员。
作为中共党史宣讲队队长,她勇担重任,带领团队挑起“羊城清风行”廉洁宣讲活动,不遗余力地传播廉洁文化,全身心投入到廉洁广州建设中去积极作贡献。潜心研究廉洁文化宣讲内容,创新地将廉洁文化宣讲结合在中共党史中。
从去年至今,带领团队先后为广州市纪委等单位及各类企业共651个单位进行廉洁宣讲。为了讲好党史和廉洁文化,她花了大量的时间对我党的对内对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各种知识都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研究,为推动廉洁文化传播做出贡献。
获奖情况:
2005年被评为广州市明星导游;2006年被评为广州市首届金牌导游,同年获广州市天河区“优秀党员”称号;2010年荣获“南粤优秀导游”称号;2011年荣获广东省委宣传部“我的幸福观”征文比赛一等奖;2012年荣获中央电视台“全国第四届红色导游大赛”三等奖,同年12月荣获全国“高级导游称号”
⑪号候选人:张丽冰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小学老师
张丽冰系广州天河区先烈东小学的一名教师。成为教师的那天,她立下了“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誓言,二十多年来,默默耕耘在教育教学这一片沃土上,用自己辛勤的汗水,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把梦想变成了现实。
从教期间,有很多人想请她到外补课、讲课,她都一一拒绝。相反,她利用课余时间甚至是放学后的时间,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无偿为学生补课、辅导。
2013年12月广州市开展校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先烈东小学是三个试点单位之一。作为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她探索建立了由学校党组织领导、教代会决策、校长室执行、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教育局纪委指导督查“五位一体”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全市中小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全面铺开提供了可操作的经验借鉴。
获奖情况:
2008年9月被评为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
2010年12月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
⑫号候选人:张镇武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天河南派出所所长
张镇武1990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2003年起历任天河公安分局巡警副大队长、元岗派出所所长、龙洞派出所所长,2013年12月任天河南派出所所长至今。他从事公安工作25年来,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勇于担当,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把建设廉洁警队工作落到实处,带领队伍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取得了较好成果,得到群众认可,队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针对天河南商圈反恐形势和公共场所盗窃高发问题,建立商圈治安例会机制、安保人员奖励机制、治安评比机制和社会综合治理机制 “四项机制”,商圈各类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了27.4%。《南方法治报》、《穗府信息》对打防措施和成效给予专题报道。2014年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8.6%,两抢警情同比下降58.9%,诈骗警情同比下降26.8%,抓获各类嫌疑人769名,综合绩效排名位列分局前茅。
获奖情况:
2011和2012连续两年被评为“天河区优秀共产党员”;
2012年被评为“广东省公安五好所队长”;
2012年获“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个人二等功”。
⑬号候选人:陈敏广州市番禺星海青少年宫主任
陈敏系番禺区民盟委员,政协委员,番禺星海青少年宫主任。自1988年至今从事校外教育工作长达27年,培养了众多的艺术专才,为我国专业艺术院校输送了一批批好苗子。其创编的儿童舞蹈作品在国家、省市各类比赛累计获得金奖21项,创作儿童剧及辅导学生讲故事、朗诵、演讲获国家、省市级比赛金奖(含一等奖)29项。
作为少年宫的法人代表,陈敏廉洁奉公,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身为民盟委员,她坚决拥护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工作中她以身作则,一身正气,从不搞特权,打造了一支廉洁高效的教师队伍。
获奖情况:
创作舞蹈《鱼儿生生》获第四届“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小荷之星”称号,授予“2007年广东省少儿舞蹈优秀编导”称号;
2011年6月被文化部儿童艺术基金会评为优秀园丁;
2015年参加第二届全国儿童剧比赛获得最高奖——“国星奖”,本人获得“全国青少年艺术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08年1月获中宣部等十部委颁发“银杏奖”突出贡献奖;
2015年2月,获首届“广东省十大青少年社会教育名师”
⑭号候选人:陈志宏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副主任
陈志宏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多年来,坚持“用法援质量换群众信赖、用践行承诺打造法援品牌”工作思路,近年来组织吸纳近千名热心公益事业、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和24名法律专家进入全市法援律师库,推动出台《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核标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核标准》。
20年来,陈志宏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承办各类案件9万余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42余万人次,追回赔偿、欠薪数以亿计。仅2014年全市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3984件,同比增长17%,提供义务法律咨询59450人次。她积极推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工作,“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民生目标被打造得有声有色,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更显便利高效,为推动建设幸福广州、廉洁广州做了出突出贡献。
获奖情况:
本人荣获2008-2009年度人广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2013年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4年评为“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
⑮号候选人:陈忠华广州市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研究院院长
陈忠华1996年7 月从西安交通大学压缩机专业毕业后,到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广压公司”)工作,从技术员干起,先后任职广压公司研究院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副院长、院长。
多年来,他注重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和技术的钻研革新,每年主持开发近40个新产品,他主持的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专项——“年产600万台高效节材环保型电冰箱压缩机产业化技术改造”,对现场物流体系再造,引入焊接机器人,降低了人力成本、物流成本和时间成本,项目获得了中国轻工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家电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他注重自身修养,弘扬艰苦奋斗光荣传统,做到工作不张扬、生活不铺张,低调做事、踏实做人。
获奖情况:
2012年被评为广州市劳动模范;
2013年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015年被评为广东省劳动模范。
⑯号候选人:陈金泉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年丰村委会党支部书记
陈金泉自2008年起担任现职以来,廉洁务实,全力为村民办实事,解决了工业园不合理租赁条款、中心宅基地非法买卖等多个历史遗留问题。发动募捐筹资成立了扶贫互助会,设有扶贫基金(镇内唯一一个设有该慈善机构的村庄),积极解决村民因重大疾病致贫的问题。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使年丰村成为万顷沙镇最早落实“四议两公开”的村之一。村内开支和收入均由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负责对账,每月村内财务报表分别以LED显示屏和村公告栏形式公示。
在陈金泉的带领下,年丰村党员、村民群众对年丰村建设和事务的参与度逐步提高,村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近年年丰村先后被评为广东省卫生村、广州市南沙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广州市卫生村、广州市南沙区先进村、广州市“两无”活动先进村。
获奖情况:
广州市劳动模范
⑰号候选人:徐红旗广州市花都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
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人,徐红旗始终把廉洁依法行政摆在工作的首位。多年来,他带领劳监大队下企业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一线处置劳资纠纷。
仅2015年以来,他带领劳监大队共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36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4788.44万元,涉及农民工3519人,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02件,依法下达限期指令整改书19份,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6件,采取多种手段协调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2568.68万元。
徐红旗在工作中接触到众多企业,却从未接受企业的吃请,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他以刚直不阿的风范和过硬的业务素质,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认可。
获奖情况:
2012年至2014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优秀,获得区人社局先进工作者、先进党员称号,连续3年获得创建平安及综治维稳先进个人;
2013年被评为花都区优秀公务员。
⑱号候选人:彭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彭亮1995年在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参军入伍,在军校担任法律教员,2004年转业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刑事法官,他忠于法律、公正司法,面对人命关天的“死刑案件”,他冷静、细致审查和甄别每个证据。
自2007年以来,他共审结刑事案件400余宗,结案数多年名列全庭前列,先后主审了一批在广州地区乃至广东全省都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在审理涉黑、渉毒案件期间,他多次拒绝家属夹在案件材料中的高额贿赂。他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承担了许多调研任务和义务普法教育活动他总结整理多年的办案实践,编写教学讲义,撰写的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
获奖情况:
2013年荣立个人二等功;
2013年7月获评第五届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十佳法官)荣誉称号;
2013年4月被广东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
2014年4月被广东省法院记个人一等功。
⑲号候选人:蔡卫平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主任医师
蔡卫平,从事我国最早开展艾滋病规范化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谱的调查及其药物防治等研究工作,创造了每百人年0.9%的死亡率及对治疗一年以上病人的抗病毒耐药率低于3%的国际先进水平,牵头制订了至今国内最好的“四免一关怀”地方政策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医德高尚,情暖沉疴。不但为艾滋病人治疗身体上的疾病,还为他们治疗心理上的疾病,从不收受患者红包。
他关爱患者,服务基层,作为广东省艾滋病诊疗质控中心专家组组长,他走遍了全省21个地级市。他医术精湛,治疗精心。在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H7N9禽流感、非典、霍乱等传染病疫情防控中冲锋在最前线,救治了无数的病人。他致力科研,成果丰硕。
他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获得了多项科技技术奖励并发表数十篇权威性的科研论文。他将获得的2012年度贝利?马丁奖10万元奖金转赠中国性病艾滋病协会,用于基层医护人员培训。
蔡卫平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廉洁的医德医风为广州市、广东省乃至全国的传染病防治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是广大医务人员的楷模。
获奖情况:
2015年:广东省劳动模范;
2013年:被评为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获贝利马丁奖;
2005年: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2003年:获广东省抗非一等功。
⑳号候选人:谭海霞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
谭海霞事公诉工作十九年,近年来,谭海霞同志先后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数26件30人,圆满完成了每一宗案件的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职责。较好完成茂名市常务副市长杨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全市、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
在办理每一宗案件的过程中,谭海霞同志认真审查,强化证据意识,围绕案件事实及证明标准,梳理案件的证据体系,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每一次发表公诉意见时,谭海霞注重结合情理,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教育。积极参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促进“廉洁广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获奖情况:
先后荣获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广州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二次、三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