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双管齐下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9-17   字体大小:

  ——广州坚持“四化”举措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

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在信访接待室考察了解市纪委监察局开展“阳光信访、数字信访和标准信访”工作

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在信访接待室考察了解市纪委监察局开展“阳光信访、数字信访和标准信访”工作

  9月6日下午,一群特殊的客人来到了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信访接待室,在工作人员的介绍下,他们实地考察了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开展阳光信访、数字信访和标准信访的做法,详细了解并亲身体验了一把“三个信访”,他们就是参加第一届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

  今年6月,广州市成立了第一届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组成,通过询问质询、评议评测、调研评估、明察暗访和案件监督等方式发挥作用,把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纳入到全方位的有效监督中,在“自律”和“同体监督”的基础上不断强化“他律”和“异体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然“腐败免疫力”。据介绍,为深入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打铁还需自身硬、严防“灯下黑”问题的要求,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干部监督开放化、多元化、前置化、归口化的“四化”举措,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保证。

  抓开放化监督,破解监督方式封闭化

  2014年3月,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履行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的受理和纪律审查工作。制定实施《广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广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度(暂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归口统一处理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零容忍”。据统计,2013年以来,市纪委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24件24人。

  在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内部监督的基础上,探索和加强外部监督。一方面,成立内务监督委员会,在委员构成上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外监督力量。立足于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邀请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新闻媒体人员及预防腐败领域专家加入委员会。立足于加强人大政协监督,邀请市政协副主席担任委员会主任,并从政风行风督察员、特邀监察员中聘请具有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身份的人士参加。另一方面,开通外部监督“绿色通道”。保障委员知情权和参与权,定期召开委员会办公会议,通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情况,重要文件增发至全体委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会议邀请委员参加或列席。发挥委员们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作用,对委员转交的信访举报和投诉,要求统一登记、优先办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委员可直接向市纪委主要领导报告。据了解,广州市在出台《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后,正抓紧研究制定《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委员的监督权力和监督方式。比如,按照《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要求,监督委员可参与对部分区和市纪委派驻(出)机构的领导班子及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的巡察工作,增强外部监督的实效性。

  抓多元化监督,破解监督渠道单一化

  针对信访举报获取信息途径单一的问题,广州市探索采取多种渠道全面获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信息,扩大监督渠道多样化。

  一是开展巡访。内务监督委员会安排检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一般检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依纪依法履职以及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询问质询。内务监督委员可就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的具体问题,向有关单位、部门提出询问和质询,从其解释说明、书面答复中进一步梳理问题信息。

  三是评议测评。内务监督委员会可就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执行党章、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问卷调查、网上评议、满意度测评等,从考评检查结果收集问题情况。

       四是调查研究。组织内务监督委员开展调查研究,委员会每年提交2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评估报告,以调研工作促信息搜集。

  抓前置化监督,破解监督制约滞后化

  为改变以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约往往滞后,纪检监察干部出现问题才去制止的状况,广州市将监督重点前移,从廉政审查、廉政教育等方面强化预防和监督制约。

  一方面,建立提名审查机制。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选录、提拔、评先评优等事项,在讨论决定前,必须先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进行廉政审查。据统计,2014年以来,市纪委干部监督部门共对96名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对纪检监察系统中市管干部、委局机关及派驻机构全体干部、各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提拔任用和评先等,必须征求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意见。

  另一方面,强化经常性提醒教育。一是开展谈心教育。以纪检监察干部入职、任前等节点的廉政谈心为重点,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分批开展谈心活动。二是强化约谈教育。对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干部职级和需要,由纪委监察局领导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派员实施面对面约谈,并按要求作好记录;或发函要求被反映人作情况说明,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错。

  抓归口化监督,破解监督管理多头化

  为避免与其他党员干部案件牵涉或层级管理限制,导致纪检监察干部问题处理多头化的情况,广州市规定有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处理统一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负责。

  一是提升干部监督权重。根据《广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制度(暂行)》,对市纪委常委会领导管理干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明确规定;制定《2015年广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点》,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充实办案、审理等专项业务人才到干部监督室,进一步增强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案件的纪律审查工作,同时,修订完善《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夯实委员会的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

  二是理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查处权限。制定干部监督部门立案查处案件党纪政纪处理程序的意见,凡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交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必要时,可由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监督室直接办理。同时,制作信访约谈记录、信访函询书、纪检监察干部上交组织物品登记表等5份文书模板,进一步规范各归口环节要件。

  三是增加参与监督环节。针对纪律审查中可能存在的跑风漏气、办人情案、以案谋私、违规办案等问题,干部监督部门有权参与涉案对象移送前谈话,对被调查人进行回访,根据需要抽查办案视频及相关案件材料等资料,及时了解办案人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战场的最前沿,时刻面临着腐败分子的拉拢腐蚀,“谁来监督监督者”、“如何解决灯下黑”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必须用立制度、零容忍严防自身的“灯下黑”,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铁军”,只有全方位深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保持较强的战斗力。(刘战成通讯员 王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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