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6名干部接受宴请被党纪处分
来源:白云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3-30   字体大小:

  2017年11月,受街道辖区内某企业老板“周末到企业参观调研指导工作”邀请,广州市白云区京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余学芳,副主任马刚,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江亮基,武装部部长王明敬,副调研员孙秋官和城管科科长张甲忠等6名领导干部在未向街道党工委请示报告的情况下,私自前往惠州市某度假村泡温泉并接受宴请,共计花费6000元。

  2017年12月,根据群众举报,白云区纪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查清了余学芳、孙秋官等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老板宴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事实。2018年3月,经白云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余学芳、孙秋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刚、江亮基、王明敬、张甲忠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街道主持工作的街道主任和原任街道书记分别被区纪委约谈。

  白云区纪委指出,余学芳等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打着“参观调研指导工作”的幌子,未经请示报告前往外地,并接受私营企业老板宴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典型的顶风违纪行为,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这起案件再一次警示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放松廉洁自律,心存侥幸企图瞒天过海,最终难逃党纪严惩。干部出问题,领导有责任。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一岗双责”抓紧抓实抓到位,对于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同样也要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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