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2-10   字体大小:

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将惩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与作风问题、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2019年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3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3人,移送司法机关120人。为强化警示教育,近日,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白云区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2002年以来,以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刘杜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垄断该村工业区自来水和电力供应,强卖集体土地,违规截留集体资金,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正常秩序。2005年至2010年,刘参议在担任太和镇党委书记期间,利用镇党委提名建议权的职务便利,帮助涉黑人员刘杜棋当选园夏村党总支部书记,纵容刘杜棋在园夏村违规发展党员14名;收受刘杜棋20万贿赂,为其名下的违法建设不被拆除提供保护;主动为刘杜棋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问题出谋划策,亲自安排其前往外地躲藏,并为其向公安机关有关领导求情逃避处罚,致使刘杜棋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未被查处,逐步发展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2018年6月,刘参议因上述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沃康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问题。长期以来,以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关庆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经济社会秩序。2006年1月至2019年6月,刘沃康在担任增城区新塘镇塘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以关庆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承揽鱼塘征收补偿、水利和排水系统工程、土石方工程等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贿赂共计85万元。2019年9月,刘沃康因上述问题和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花都区赤坭镇瑞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姚立志等人工作失责违规发展涉黑人员彭美林入党问题。1999年至2013年间,涉黑人员彭美林先后因犯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被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零九个月。刑满释放后,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育一年六个月。2015年7月,彭美林被赤坭镇瑞岭村党支部违规发展为党员。2018年12月,赤坭镇瑞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姚立志、村党支部原组织委员朱汉明因负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有的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为黑恶势力牟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有的徇私枉法、沆瀣一气,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其充当“保护伞”;有的失职失责,违规发展涉黑人员为党员,致使黑恶势力蔓延坐大,应当严惩不贷、坚决问责,彰显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和党纪国法的威严。

通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辨清涉黑涉恶组织及其成员的真实面目,严格自律、严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扫黑除恶政治责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整治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为广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机关职责,强化政治监督,以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作为突破口,以违规发展党员、放任纵容涉黑涉恶组织操控基层政权为切入口,深化“打伞破网”,集中攻坚克难。对已经侦破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逐案筛查、一查到底,对工作失责失职的坚决问责、以儆效尤,从根源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浏览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