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3月至4月,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6月6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我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全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第二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我区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是对区领导班子、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对我区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有着非常重要且深远的影响。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切中要害,客观公正、中肯实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我区实际。我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以坚强的党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巡视工作的重大意义,诚恳接受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区委把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结束后,区委立即召开区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省委第二巡视组林俊达组长在反馈意见会上的讲话精神,逐条逐项领会把握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明确提出,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是我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重大契机,是对我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品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的重大考验,是必须全力以赴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抓住不放,坚决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期完成,让省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我区立即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黄伟林同志任组长,区长林中坚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小组成员,统筹部署整改工作措施,指导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党建工作组、组织工作组、执纪问责工作组三个工作组。建立了整改责任体系和责任台账,明确要求区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执纪监督,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三是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督办落实。区委常委班子牵头对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反映的4大方面21个问题逐条研究、深入剖析,制定了《花都区关于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为30项整改任务、85项具体措施,对每项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有条不紊进行。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密切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反映,区委主要领导一一研究,并亲自组织力量,大力度推动问题线索核查和有关案件办理工作。反馈意见会后,每个星期召开一次三个专项工作组牵头领导整改工作碰头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存在问题;对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先后召开了5次区委常委会进行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建章立制。针对省委巡视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我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落实整改,全面查找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其他问题,把整改显性问题与潜在问题、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兼顾安排,一并解决。特别是对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街镇下属企业管理制度、公务接待费用开支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迅速制定完善有关制度,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实现标本兼治。
二、全力以赴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实实在在的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对于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已经整改完成;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整改的,都有了明确的整改方案;需要常抓不懈的,都基本完成了建章立制工作。目前,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9项,正在推进整改11项,制定出台工作方案28个、制度文件10项,修订完善原有制度22项。
(一)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问题的整改。
省委巡视组反映我区存在4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履行主体责任仍有差距;二是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三是个别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擅自离岗;四是部分村社干部带头阻挠重大项目建设。
对“履行主体责任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委坚持把党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进一步强化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的领导责任,以刚性举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是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区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应尽之责、份内之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1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了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区委书记黄伟林同志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针对巡视发现的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约谈了区政府的分管副区长、区法院院长以及牵头负责单位区财政局局长;针对近年来环境保护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问题,约谈了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此外,还约谈了街镇和其他区直单位党政“一把手”14人;其他区委常委共约谈19人次,有效促进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召开了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正扎实开展。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区委中心组(扩大)“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区委领导班子带头讲党课,全区各级党组织书记讲授党课共计1669场,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二是健全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区委班子坚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制定实施《花都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花都建设任务分工》,明确了10项专项整治任务的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各街镇、区直部门党(工)委、党组书记共46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书,确保责任主体全覆盖。区分管领导分别召集区城市管理局、区环保局的班子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三是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在去年率先推行巡察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中共花都区委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成立区委巡察办,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机制,现已启动对区交通局、文广新局等4个区直单位的巡察,以及对6个镇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四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开展执纪监督。区委旗帜鲜明地支持区纪委落实“三转”,落实“两为主”、“两报告”制度,支持区纪委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区委书记黄伟林同志坚持定期听取区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点案件,亲自协调解决、督办落实。截至7月底,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从136个减少至22个;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立案覆盖率比去年同期增长150%,立案数同比增长450%,街镇纪委立案覆盖率100%;1至7月共立案91宗,同比增长65.45%。五是着力防范选人用人中的腐败问题,全力做好区、镇两级换届工作。制定实施《花都区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实施方案》,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和专项查核组,对6个镇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积极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开展换届风气专项巡察,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规定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廉政(廉洁)审查,严格查核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严防“带病提拔”现象。目前,镇级换届工作平稳顺利推进,6个镇党委换届已经圆满完成,新一届镇党委班子已通过镇党代会选举产生;镇人大主席、镇政府班子的提名人选已经到位,镇人大会议正在紧锣密鼓筹备。
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腐败行为。1至7月,立案91宗,同比增长65.45%(其中4月以来立案65宗,同比增长35.41%),移送司法机关5人;结案49宗4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其他处理1人。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上半年开展谈话提醒825人次,其中二季度比一季度同比增长27%;积极转变纪律审查工作方式,适用简易程序给予党纪处分1宗;开展信访函询68人次。二是严格执行“两为主”、“两报告”制度。制定实施《花都区直单位和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花都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关于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区纪委报告的通知》,建立“两报告”统计台帐,及时跟踪基层单位报告情况。区纪委向市纪委和区委报告重要问题线索34条;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向区纪委和驻在单位党委报告问题线索188条。三是着力深化“三转”。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从136个减少至22个,各派驻(出)机构退出议事协调机构36个,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清理退出10镇街纪(工)委所联系的15个村(居)工作。制定出台派驻(出)机构职责清单,推进区直单位派驻(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制定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方案,将于今年底前完成。四是强化履职履责监督。成立花都区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执行工作细则、廉政谈话谈心等配套制度,加强对派驻(出)机构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监督责任落实。4月至7月中旬,共对2名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五是开展案件自查。对换届以来重点信访、纪律审查案件进行自查,整改存在问题。迄今自查案件200宗208人,抽查重点信访举报件96件。制定《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须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对违纪人员和涉案款物的处理落实到位。六是坚持开展明察暗访。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管的有关要求。今年以来,共拍摄作风暗访片6期,发现问题40个,实施责任追究52人次。七是强化以案治本工作。责成城市管理系统加强以案治本工作,以近年来城市管理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以案讲法、以案明责等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对“个别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不强,擅自离岗”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擅自离岗等违反规定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各街镇、区直各单位开展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自查,对教育局下属单位毕某、邱某2名干部擅自离岗违规出国(境)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予以免职、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对未获批准就擅自离岗的区地方公路站原站长予以免职、解除聘用合同、开除党籍处分。对“部分村社干部带头阻挠重大项目建设”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干部管理,严明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努力建设纪律严、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一是推广实施街镇向行政村派驻纪检监察员。在总结花城街、秀全街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区街镇推广实施向行政村派驻纪检监察员,进一步加强村社干部监督。二是强化政治教育。编印《以案释纪——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典型违纪案件选析》,开展农村干部廉政教育和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1月至7月,针对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履行监管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对村社干部诫勉约谈83人次。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花都区村社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系列文件的出台,着力解决一批基层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制定实施《新华街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构建村级权力制衡机制。四是加大对基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坚决防范在明年村“两委”换届前出现突击花钱、大吃大喝、违规处置集体物业和土地等行为。1月至7月,共排查农村基层线索233条,其中重大线索41条。查处村(居)社基层党员干部54人,其中,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17宗17人。(二)对“违反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
省委巡视组反映我区存在5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领导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二是区四套班子及法检两院部分接待费开支不合规;三是部分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四是个别干部或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五是个别街镇把下属企业作为“小金库”使用。
对“领导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迅速整改领导工作经费问题。一是立即取消领导工作经费。5月4日召开区委常委会明确取消政府事务专项经费(即领导工作经费),停止该预算项目使用,目前没有再新增领导工作经费的开支。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事务专项经费已于6月20日前清零,历年结转在基本户的政府事务专项经费余额也已于6月20日前上缴到区财政国库。二是对往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6月6日巡视意见反馈会之后,我区迅速对2013年-2015年区四套班子及部分中层干部的政府事务专项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将详细情况反馈给班子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进行自查。同时,由区审计局对开支情况进行专业的审计核查和分析。在详细核查、分析的基础上,区委专门召集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各街镇党委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明确由区委、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对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2013年至2016年5月4日期间政府事务专项经费开支情况进行逐项核查,经核实的超标准开支及不符合开支规定的费用均已退回区财政。三是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明确区领导在工作调研中如有基层单位或村(社)需要经费支持的,由基层单位或村(社)根据相关规定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由区政府按照财经纪律要求,交由相关会议审定。对“区四套班子及法检两院部分接待费开支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开支。一是严格落实《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接待费报销与核算,坚决制止领导班子成员在业务接待、差旅活动、学习培训等方面超标准、超年限等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规范账目登记,领导班子成员经批准因公外出培训学习、调研考察、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由本人签名确认,做到真实、清晰反映费用支出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关于公务接待有关要求。5月24日召集区四套班子和法检两院领导、各街镇党政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强调了公务接待的标准,要求迅速整改接待费开支模糊的问题,针对每一次接待要附上公务接待函、接待方案、接待事由,标明用餐内容;对大额用餐费,要在报销过程中清晰反映真实接待情况,经办人和审批人必须严格按规定签名;业务费的报销要准确反映业务的详细内容、参加业务洽谈的人员等。7月4日区委常委会再次强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切实加强对各单位执行公务接待有关制度的监督。三是出台《关于严明单位食堂接待纪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区内单位之间接待、严禁以单位食堂为名违规发放福利等要求,并强调除在接待外商、举行外事活动、重大招商活动以及征地拆迁关键节点做村民工作等情况可以用酒以外,严禁在公务接待中饮酒。同时,明确由区财政局负责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强化食堂有关费用的审计监督;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加强对单位食堂违规吃喝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四是着力解决报销主体混淆不清的问题,结合明年预算工作的安排,清晰设置区委办(含区委)、区政府办(含区政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个部门预算单位,按预算法规定分列预算、分设账目核算。对“部分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结合换届工作开展,7月份区委组织部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进行部署和说明,督促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自觉接受监督,严肃处理漏报、瞒报情况,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到的瞒报严重的3名同志,视情节分别给予免职处理、调离岗位改任副职或诫勉处理。对“个别干部或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有关规定,查处干部或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一是对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的3宗涉及违规经商办企业信访举报件进行认真核查,并向巡视组专题报告。二是对市管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对个别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我区也举一反三,对区管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已进行了全面摸查,目前正根据摸查情况,结合上级要求,按规定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区管干部进行调查、整改。三是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对组织不力,漏报、瞒报等问题,严格追究相关领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不如实报告或者未及时纠正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个别镇街把下属企业作为‘小金库’使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进行调查,已立案14宗,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正在推进。有关街镇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严格按照区委的部署,认真落实整改,已对违规报销的经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了清退。二是清产核资,统一监管,彻底切断街镇与下属企业的直接财务关系。制定出台了《2016年花都区全区公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对全区各街镇、区直单位等下属公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全区公有企业统一监管方案,结合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对公有企业进行撤并和归类,按照应统尽统的原则,将街镇下属企业收归区公资办统一直接监管,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的,在明确监管规则的前提下,报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委托街镇代管,确保工作不断、不乱。三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对镇属企业的巡察、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机制,把街镇下属公司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禁止预算外开支。加强对各街镇账务监督管理,重点清查街镇与所属企业的账务往来。规范国有(集体)企业决策制度,将全区221家国有(集体)企业纳入“三重一大”决策电子监察系统,对企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花山镇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花山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等,理顺政府与总公司之间的财务关系,建立政企分开的财务管理机制,杜绝利用总公司违规给政府干部发放补贴、代开支报销的现象。四是立足实际,规范街镇工资待遇。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对当前街镇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区纪委对10个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并对2013年至2016年6月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进行清退。今年5月开始,全区10个街镇在编人员的工资和津补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统一纳入区级统发,津补贴统一按广州市的标准执行;6月开始,街镇公费医疗人员纳入区公费医疗统一管理,街镇干部的车补、计生奖实行全区统一标准。同时,全区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经区委、区政府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花都区2016年度街镇基础工作考评办法》、《花都区街镇“农村基层工作鼓励奖”管理办法》、《花都区2016年度街镇禁毒等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并明确各街镇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私自另外发放奖金、补贴,如有违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五是强化作风监督,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制定《关于开展纪律作风问题暗访的工作方案》,建立区纪委及各派驻纪检组分级实施机制,健全暗访成果报送及工作台账制度,对暗访发现问题逐项督促整改,落实责任追究。1至7月,区级开展暗访6次,街镇及区直单位开展暗访100次。通过暗访查找和整改问题116个,实施责任追究122人次,其中,对教育系统违纪教师徐某予以“断崖式”降级处理,其专业技术岗位级别由五级降至十二级。发布6期花都区整治“四风”曝光台,曝光15个典型问题,点名道姓曝光31名相关责任人。街镇、区直单位的曝光台曝光31个问题65人次。(三)对“违反组织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
省委巡视组反映我区存在6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二是对党外干部培养使用不够重视;三是部分干部任用过程违规;四是“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五是干部管理监督偏松偏软;六是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出台实施《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将区管干部的任免、区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方案和推荐人选名单的决定、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的确定或推荐、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纳入重要人事事项范围。要求重要人事事项由区有关部门依规提出决策草案,按程序列入区委决策议题,安排上会。二是规范区委常委会、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的会议记录。从6月起区委区府办、区委组织部严格规范会议议程及会议记录,形成了统一格式、专人记录、定期检查的工作机制。统一使用《区委常委会议记录本》、《部务会议记录本》进行手写记录,绝不允许使用活页纸记录,或使用打印稿作为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求如实反映会议时间、地点、出席领导签到及请假情况,并如实地记录会议每个议题的内容、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讨论情况、决定事项等,特别是区委常委会讨论“三重一大”问题、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人事问题时,要求如实记录每个领导的具体表态意见,绝不允许出现“与会同志均无意见”的表述。每次区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由区委区府办综合一科指定两位同志负责记录,一名同志负责手写记录,另一名同志负责电子文档记录,会后根据会议记录内容制发会议纪要。区委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分别负责检查区委常委会议、部务会议记录情况,如发现记录不规范,及时督促改进。三是在换届工作中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在本次区、镇两级换届工作中,区委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对重要人事任免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对“对党外干部培养使用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制度建设。正在研究制定我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方案,对党外干部配备的数量、比例予以明确。二是抓队伍建设。25个政府组成部门中,共配有2名党外正职干部。同时,以各民主党派换届为契机,着力在发掘、考察、培养党派优秀年轻后备干部上下功夫,近期2名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走上正处级领导岗位,1名民主党派主委、3名副主委担任区重点学校、医院的班子副职。三是抓素质提升。以市社会主义学院和区委党校为主要阵地,联合组织部门举办全区党外科级干部素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采取选送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的形式,全面拓宽党派后备干部视野;围绕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构建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等中心工作,组织党外代表人士进行专项调研,提升其参政议政能力。对“部分干部任用过程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问责力度,截至7月18日,区纪委监察局对干部选拔任用人选开展廉政审查407人,对14人提出不适宜提名的廉政审查意见。区巡察办于6月份牵头成立区委镇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制定巡察方案,分两个小组对6个镇的换届风气进行巡回督查,对落实“五个责任主体”责任、换届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发挥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作用,着重加强对街镇、区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监督,发现“带病提拔”问题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选任干部。对于“个别单位将事业编制干部违规提任到公务员副职领导岗位并主持工作”问题,我区已责成有关单位撤销该事业编制干部公务员副职领导岗位职务的任命决定。对“部分单位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我区已将存在问题的2个单位的主要领导调整岗位,并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今后,对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事项,严格按要求报广州市委组织部审批;对领导干部亲属的提拔使用,从严要求,慎重考虑。三是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我区对照巡视组反馈的选人用人方面的意见,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将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情况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对“‘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三超两乱”整治。针对部分区直事业单位违规配备副处级干部,部分由公务员兼任事业单位职务的情况进行整改, 3名事业单位的副处级干部已在原单位改任六级职员。提前退休享受上一职级生活待遇的“土政策”已经于2014年4月停止执行。二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检查。结合我区2016年巡察工作,对部分单位近三年来选人用人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三是健全选拔任用机制。5月12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对“干部管理监督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和廉政档案填报工作。结合今年区、镇换届工作需要,扩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范围,严肃处理瞒报较严重的2名同志,改任非领导职务,镇换届不再提名,其他漏报的同志逐个约谈,严肃批评教育。同时,按要求完成了全区区管干部档案641卷的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对“三龄两历”档案信息记载不一致的312名同志按中组部有关规定进行了认定;对档案信息记载准确但缺一般性材料的240名同志要求限期补充完善。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配套政策制度,严格落实“双核查”制度,坚决防止出现“带病提拔”问题。对存在“带病提拔”问题的1名同志,已改任非领导职务,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关于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结合换届工作,对6名在同一岗位任现职满10年以上的干部进行了交流调整。二是出台实施《花都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实施意见》,在今后3年内使我区优秀年轻干部达到一定比例,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更加合理。
(四)对“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
省委巡视组反映我区存在6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个别领导干部心态不够端正;二是一些备受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久拖不决;三是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四是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屡禁不止,主管部门工作不力;五是个别领导干部长期多次用公款报销娱乐消费;六是个别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对“个别领导干部心态不够端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干部队伍作风系列专项整治。在全区开展“为官不为”等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防“四风”反弹的工作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治理工作意见》等文件,组织街镇、区直单位持续开展庸懒散问题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在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问题专项行动中,全区各单位自查整改问题131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予以诫勉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形式处理124人次,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二是排查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在路上》电视节目上线为契机,组织全区开展作风建设再教育,深入摸查近年来本辖区、各单位职能范围内各类业务投诉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重点在行政执法、窗口服务以及接待群众来访等环节从严从细开展全面自查,共排查作风问题线索25条,逐项跟踪整改情况。三是建立鼓励干事创业机制。制定《花都区党员干部履职容误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建立完善区党政领导挂点联系街(镇)、村、学校、企业的工作机制,要求领导干部每年为联系点办1件以上好事实事,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对“一些备受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快白云机场噪音安置区等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制定了《花都区关于加快机场噪音治理项目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节点把控、督查督办等关键任务,提出市、区、镇、村四级联动,加大征地拆迁、用地报批、资金筹措等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机场噪音安置区主体建设用地“农转用”报批工作已完成,6月3日安置区正式开工建设,“三通一平”、施工便道、临水临电报装、水利设施迁改、高压线迁改、村道复建等工程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对“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依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文件审核工作的意见》及广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文件审核和会议会务工作。二是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凡国家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由区直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发文或几个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直接发文执行。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对上会议题进行审核把关。对于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研究后,交区委区府办督查室按照会议精神认真督办落实。同时采用合并议题、套开会议、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减会议时间、简化会议程序,严格落实无会旬制度。对“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屡禁不止,主管部门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立行立改。区委主要领导约谈了分管区领导,要求其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进行坚决整改;约谈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的主管部门区财政局的主要负责人,要求区财政局切实履行职责,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从严从实牵头抓好办公用房整改工作。全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的规定,对照省、市工作要求,结合人员调整情况,采取合并办公、改造结构、清退搬迁、统筹调剂等多种方式落实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全区办公用房累计完成清理腾退总面积16215.72平方米。针对巡视组指出的“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屡禁不止”问题,我区再次对全区各单位进行了全面核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房中房”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共清理整改了499.01平方米,超标办公用房已按规定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统筹使用。摸清办公用房以外的服务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基本情况,并逐步纳入资产规范管理,规范出租、出借、租用、借用办公用房行为,逐步取消在外租赁办公用房,统筹使用清理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目前已统筹使用办公用房面积14282.33平方米。三是规范管理。建立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签字背书制度,建立办公用房台账,要求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在台账上签名确认本人的办公用房地点、面积数,核查人也相应签名确认,确保责任可追溯。做好办公用房管理系统模块上线和信息登记工作,纳入全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全区205个区直单位(行政单位73个,事业单位132个)全部完成办公用房系统模块上线运行工作。对“个别领导干部长期多次用公款报销娱乐消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各街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款旅游、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已立案14宗,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工作正在推进。同时,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整治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区纪委对10个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对全区各街镇公款吃喝和娱乐性消费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各街镇核查发现的违规公款吃喝和娱乐性消费已全部清退。对“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紧盯重要节日时点开展明查暗访,对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操办婚宴、违规接受宴请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1至7月,全区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0宗;开展明查暗访3次,暂未发现违规操办婚宴行为。
三、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在整改工作中,我们注重把整改与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任务仍然艰巨,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及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相关领域改革逐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第二巡视组及市委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的任务,制定周密计划,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切实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不断把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从区委做起,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有效监督,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意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持问题导向,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的享乐奢靡问题,一旦发现、从重处理,加强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持续好转。认真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开展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整治,推动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用政策激励敢作为。
四是全力做好换届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五个责任主体”的责任,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区、镇两级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严明换届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换届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以换届为牵引,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狠抓标本兼治,针对当前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快建立健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紧紧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容易损害群众利益的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农村基层、行政执法、财经纪律、“四风”问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快完善有关制度,健全惩防体系,强化廉政教育,进一步堵塞漏洞、扎紧篱笆,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发生。狠抓制度执行,用制度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加快形成“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和“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六是综合运用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对整改工作中解决的每一个问题,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学习研究,着力在整改成果的运用上下功夫。通过问题的解决、工作的改进、作风的转变,进一步集聚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区加快发展的正能量,加快建设国际空铁枢纽、高端产业基地、休闲旅游绿港、幸福美丽花都,努力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努力使整改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并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果体现整改落实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36899117;邮政信箱: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区委区政府大楼三楼区纪委;电子邮箱:hdjw@gz.gov.cn。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