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扎实开展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检查工作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01-07   字体大小:

  针对2009年10月下旬中央扩需促增政策落实第十四检查组抽查广州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发现的问题,为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近日,广州市组织5个联合检查组,对广州市所有50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处理意见,认真组织整改工作,不断改进项目建设管理。
  一、确立检查工作的高标准。12月18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工作检查领导小组组长苏志佳同志专门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有关中央检查组检查情况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对当前全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及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检查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就开展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的研究部署。苏志佳同志在会上明确提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要做到零违纪、零违法。苏志佳同志的要求,确立了全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暨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检查工作的高标准。
  二、抓好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为规范检查工作,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中央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暨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检查的通知》,明确了六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和九种具体检查方式,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检查工作要求,并印制了区(县)和项目单位《检查记录表》;为保证检查的专业性,在检查组人员的素质结构上进行了合理的搭配,保证每个检查组都有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并由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一名成员单位领导担任检查小组组长,同时明确了检查项目的分工;为保证检查工作质量,检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请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以及建设工程等方面的专家为全体检查组人员进行了一次检查工作业务培训,统一了检查工作操作标准。
  三、坚持项目检查与指导规范工作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坚持把检查工作与做好中央扩需促增政策及国家有关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宣传相结合,既注意查找存在的问题,又注意教育引导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操作,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督。同时针对检查的问题既有项目单位的问题,也有监管职能部门的问题的情况,坚持项目单位的规范与职能部门监管部门两个方面的规范一起抓。为进一步抓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结合这次全面检查,组织召开了有市、区两级监管职能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参加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检查情况通报及项目建设管理业务培训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并请省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有关专家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项目建设管理知识和中央投资资金使用管理业务知识辅导。
  四、突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检查结束后,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对有关问题的处理进行了分析研究,明确了对四类问题的处理原则:属于项目单位需要整改纠正的问题,限时完成整改;属于项目单位已经发生的违规操作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属于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统一明确的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下发文件予以统一明确;对属于需要请示上级明确解决的问题,由有关部门抓紧请示协调解决。在此基础上。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存在问题的具体处理意见及督办落实单位,逐一进行了明确,并以项目建设所在地区(县)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各区(县)整改工作综合协调督促落实部门,区(县)其他部门配合,市有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督办,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效能监察的方式进行了具体的整改任务划分,同时以书面的形式向11个区(县)和市国资委下达了督促整改《通知》。
  五、着眼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结合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如针对检查中发现有的区(县)级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工作存在不够到位的问题,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下达项目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时,强化了区(县)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整改的责任;市财政部门针对中央投资资金拨付不够统一、存在资金安全风险的问题,统一了资金管理规定,并提出了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用资金来控制和防止违规操作问题的具体办法,同时改革年终国库封库时间,将封库时间延迟到每年的12月31日,方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针对有的民营企业依法依规操作意识不强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前进行承诺的制度。目前,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市扩需促增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正抓紧研究制定有关广州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意见,以规范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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