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丹在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01-28   字体大小:

  昨日上午,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出席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并作讲话。朱小丹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提供坚强保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市政协主席朱振中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苏志佳代表中共广州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会前,中共广州市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意见。

  在昨日的市纪委全会上,朱小丹对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去年我市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的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部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风险防范,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以制度创新完善监督体系,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居于前列。

  朱小丹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新形势下推进党的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的有力保证,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以清醒的认识、扎实的工作自觉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朱小丹强调,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监督制约权力为核心,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一是着力从制度上建立健全执行重大决策部署的纪律保障机制,保证推动科学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要健全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城市环境面貌“大变”目标、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纪律保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廉洁办亚运”的要求,以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建立健全廉洁办亚运责任制,建立健全亚运工程建设和赛时运行阶段的监管机制,突出加强对各类各项工程建设情况的监督。二是着力从制度上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完善权力运行风险防范机制,探索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廉政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切实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执法等工作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正确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制约体系。三是着力从制度上健全完善预防腐败体制机制,拓展源头治腐工作领域。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基础,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坚持以思想道德教育与机制制度建设相结合,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力度,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工作机制、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四是着力从制度上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全过程,着眼于促进惠民政策的落实、提高服务群众水平、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相关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朱小丹强调,反腐倡廉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制度执行的坚定性;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把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

  市纪委委员,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区、县级市和市局以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各区、县级市和市局以上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全市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各区、县级市监察局局长、市纪委各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市纪委机关各室(厅)主任、市特邀监察员参加会议。

浏览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