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完善土地监管措施促进依法节约集约用地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02-08   字体大小:

  近年来,广州市黄埔区着力完善土地监管制度,加强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土地监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依法节约集约用地。

  一、加强统筹规划,着力提高土地利用的科学性

  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09年正式启动《黄埔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大纲》的编制工作。以土地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广泛借鉴国内外的土地规划策略,在建设用地规模扩张过程中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升土地利用的边际效益;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地结构和布局,协调解决社会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之间的矛盾,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建设“绿色和谐”黄埔。

  加快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在合理安排农转用指标的同时,积极开展项目用地的报批工作,每月定期召开用地报批工作会议,既保证项目合法用地,又保证按期开工建设。如该区亚运公交站场和航海专科学院用地项目,均以较快速度完成报批工作,其中航海高等专科学校项目去年8月组织材料上报市国土房管局,9月24日即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积极推进河涌整治项目的用地报批,指导乌涌、文涌、长洲一号涌、金紫涌、庙头涌、南湾涌等6条河涌共7个工程项目用地单位的报批工作。

  建立转制社区用地指标与违法用地挂钩的机制,并纳入基层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如违法用地防控不到位,则相应削减建设指标,以此激励社区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符合最广大群众利益、适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土地利用模式和利益格局。由于处理各类违法用地行为成绩突出,该区2009年共获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74公顷,有效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对土地执法工作起到很好的激励作用。

  二、加强监管,认真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制定《黄埔区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社区党政主要领导为保护国土资源和整治违法用地的第一责任人,并将共同责任制和土地执法联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和年度考核的评价指标内容。逐级签订《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责任书》,按照“层级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分成若干巡查区,明确具体责任人,对管辖区域实行全覆盖巡查。

  积极完善土地监管制度。建立区级执法督导网络、职能部门横向联动网络和区、街、社区纵向巡查网络,初步形成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工作合力。完善土地监管机构,去年区财政追加60万元,推进大沙、南岗、长洲3个国土所的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基层动态巡查制度,按照“防范在先”原则,每天派人动态巡查,建立台帐,确保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区国土房管分局以通报形式定期将违法用地查处动态及土地执法共同责任追究情况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局,构建起区级土地执法督导网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预防、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的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抓好政策法规的引导工作

  利用各种会议、社区调研的时机,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土地日”、行风评议等活动,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如去年“土地日”,将印有市违法用地举报电话的宣传海报900多份张贴至各街道、转制社区和经济社,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和群众对违法用地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干部群众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的意识。

  加强政策研究,及时做好细化工作。出台《黄埔区生态农用地补偿办法(试行)》,既保护农用地,又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结合最近省、市有关“三旧”改造政策的出台,该区专门组织区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研究制定了《黄埔区关于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为全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开发格局、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城市功能优化转变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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