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在青少年中开展敬廉崇洁教育“清廉薪火行”活动成为青少年廉洁教育品牌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06-04   字体大小:

  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广州市纪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学联和市少工委联合推出以“清廉美德、薪火相传”为主题的“清廉薪火行”活动,创新以团员青年和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进行廉洁教育的途径,迅速在全市12个区(县级市)掀起了青少年廉洁教育的热潮,截至目前,参加活动的青少年达60多万人次。活动被评为全市廉政教育工作创新奖,《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青年报》、省纪委《纪检监察情况》、广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次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成为广州青少年开展廉洁教育的品牌。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纪委领导、各方参与、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全市以及各区(县级市)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市纪委领导同志担任市一级活动领导小组顾问,市纪委、市教育局和团市委等相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员。各区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负责活动的领导、统筹、策划、协调等工作。

  营造廉洁教育合力。“清廉薪火行”活动以学校网站、广播、校园电视、橱窗为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在开展廉洁教育中的合力作用,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廉洁教育网络,并得到富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的大力支持,汇集各种社会资源,为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强化组织分工落实。统一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明确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制定可行的考核评估办法,定期开展阶段性总结与交流,建立层层发动、级级落实的廉洁教育工作机制。

二、创新活动形式,形成“上下联动、亮点纷呈、喜闻乐见”的活动局面

  创新项目载体。充分借鉴新加坡、香港等地区廉政教育经验,以清廉薪火传播、传承、传诵为主题,以有形载体—“清廉火炬”作为活动的标志和象征,开启象征诚信、清正、廉洁的“清廉火炬”传递之路,在2009年分四条路线、在全市12个区(县级市)依次传递,伴随火炬的传递,加强互动,形成青少年廉洁教育全市联动的生动局面。

  突出设计理念。强化时尚元素与青少年廉洁教育相结合的设计理念,以恪守职责、辛勤劳作、共同维护群体规则和秩序的蜜蜂为原形,创作设计了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卡通形象大使“亮亮”和“睛睛”,使廉洁教育更加形象、现实、生动。

  精编文艺作品。采用青少年喜爱的话语体系和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的教育手段,创作、宣传、推广一批具有广州特色、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形式新颖、构思独特的木偶剧、动漫、情景剧以及儿歌、童谣、小故事等青少年廉洁教育的文艺作品,在全市广大青少年纯洁心灵里播种廉洁、诚信、守法的价值观,使廉洁意识真正扎根广大青少年内心。

  打造特色品牌。各区(县级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发挥自身优势,争创特色亮点,相继涌现了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形成亮点纷呈、有花有果的良好局面,并进而由特色工作引领整体工作全面推进。

三、丰富活动内容,形成“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教育效果

  一是通过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为主线,使广大团干部、青少年德育工作者、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成为青少年清廉意识的启蒙者、廉洁理念的传播者、清正为人的引导者。

  二是通过对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开展“敬廉崇洁”启蒙教育,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对公共权力、公共利益、公共价值以及腐败问题的基本立场和态度,树立诚信廉洁的意识,培养正确、积极、健康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

  三是通过遵循不同年龄层次青少年的认知规律,适应不同教育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认知能力,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重点推进以廉洁教育为主题的社会实践,努力促使“清廉薪火行”成为一项青少年乐于参与的主题教育活动。

  四、营造社会氛围,形成“社会认同、学校欢迎、青年喜爱”的活动品牌

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和手段,综合发挥校内外不同渠道的宣传优势,探索运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手段,营造推进青少年廉洁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的形成。

典型模范引路。充分发挥典型、榜样的作用,树立青少年可以理解和接受的、身边可敬可亲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适当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鲜活的事例对青少年加以引导。

深入实践学习。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的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素质拓展活动,传播廉洁知识,培养廉洁意识,形成廉洁氛围,在广大青少年中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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