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2011年工作
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建设幸福广州提供坚强保障
重点提要:
●严明换届纪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对反腐倡廉建设和监督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严查四类案件: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
●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市纪委将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实行派驻。
(上图:广州市纪委六次全会会场)
(上图:苏志佳同志在会上作工作报告)
1月25日,中共广州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传达了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0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情况,部署2011年工作任务。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张广宁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2010年是广州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加快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廉洁办亚运"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苏志佳强调,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作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和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市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对建设低碳广州、智慧广州、幸福广州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市"十二五"规划的贯彻落实。
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对反腐倡廉建设和监督工作领导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大力推进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制度。把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执行问责制度。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重点解决征地拆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推广网络纠风,加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基层站所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组织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及对集体股份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认真治理乡镇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问题。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强对高等学校有关重大问题的监管。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化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市委主要领导反腐倡廉专题调研活动制度,办好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监督平台,深化对新提任市管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力度。进一步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案件;查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办案协调、沟通、督办机制。加强对基层纪委办案工作的指导,整合区、县级市办案力量,提高派驻机构的办案能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案件检查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作用,做好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稳步推进涉嫌犯罪案件先期处理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重要作用。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对以简政强区为重点的事权改革以及街(镇)领导干部激励机制和领导干部交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是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以及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深化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土地矿产资源审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集中开展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违纪违规问题的专项治理。认真抓好经济鉴证、交易、经纪等领域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试点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房地产交易经纪机构、职业(人才)介绍机构、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等行业开展集中整治。
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从严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晚会活动数量、规模和经费,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积极探索有利于廉政建设,有利于强化监督的体制机制。市纪委将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实行派驻工作。加强区、县级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完善派驻机构工作,整合派驻机构力量,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形成由同级党委统一领导,同级纪委统一指挥,按干部任免权限行使办案管辖权,分区域、分行业集中办案工作机制。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高校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会上,苏志佳着重强调公务用车问题的专项治理。他指出,多年来,公车私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公车数量越控越多、公车费用日益增加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却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日益成为损害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矛盾焦点。2011年,广州市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总结推广试点单位黄埔区、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运用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身份识别技术等科技手段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经验,按照"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建设公车管理信息系统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各项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充分认识规范公车管理对于节省行政成本、有效防治腐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的积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有力的措施、积极的姿态,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委员;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局以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市监察局副局长;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局以上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全市市管党员干部;市管企业及在穗有关单位党员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各区、县级市监察局局长;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市纪委机关各室(厅)主任;市特邀监察员、市政风行风督察员等1500多人参加了会议。(穗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