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强化监督 扎实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1-07-19   字体大小:

  广州市自2004年起,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致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实践中逐步明确了“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这一具有“广州特色”的做法,同时,不断强化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的监督,开创了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紧系理财的新局面,受到财政部及全国的关注和好评。
  一、强化部门支出责任和效率,从制度上规范预算绩效的编制执行。一是紧密结合财政管理实践。先后制定了市及其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市扩大内需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编印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资料汇编、绩效评价指标汇编等手册,不断规范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活动,促进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二是强化问责。制定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财经责任问责试行办法,强化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追究,对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收入征收、财政支出、政府采购和会计工作中,由于故意或过失导致预算绩效管理未达到相关要求,以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能达到预算目标或规定标准的行政责任人员,实行财经责任问责。对财政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二、拓展绩效评价范围,从形式上提高预算绩效透明度。不断增加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部门数量,提高预算绩效科学性和透明度。一是全面推行项目自评。从2007年起,按照布置培训、项目筛选、单位评价、中介初审、专家复审、抽样勘验、征求意见、下达结论等8个阶段展开自评。至2010年,已对976个项目(约278.1亿元财政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自评。二是着力开展重点评价。2007~2010年,对17个市民较为关注、较具有代表性的“科技三项费用”、“就业再就业专项”、“艾滋病防治经费”等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3.4亿元)的绩效进行了重点评价。三是积极探索部门评价。2009~2010年,按照市人大要求,对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四个部门支出绩效(涉及财政资金76.3亿元)进行了评价,同时将部门财政预算绩效情况上报人大。2011年已对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两个部门支出(涉及财政资金39.6亿元)展开绩效评价。
  三、完善管理体系,从机制上杜绝预算绩效腐败。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管理,切实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努力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有效实施目标申报。2008年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进行试点,2009年全面推行,2010年正式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当中。支出项目目标的申报要求从可报可不报,简单填报,纸质填报,逐步过渡到到符合条件必须申报、注重量化和绩效内容、通过部门预算软件电子申报,申报过程逐步规范。二是不断充实评价内容。把项目类别细分为基建、购置、其他三类,并分类设置计分权重,有效提高项目绩效准确性;增加共性评价,丰富和细化个性评价指标,有效提高项目绩效全面性;改进计分和评分表格,推行预评机制,有效提高项目绩效客观性。三是积极应用评价结果。2008年起,对部门支出绩效进行评价并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年度预算绩效专题报告,延伸绩效管理环节。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审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并对各部门提出绩效改进意见,使绩效信息有效地贯穿于部门公共管理活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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