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纪委监察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经笔试,按照1:3的比例,职位A笔试成绩前9名考生和职位B笔试成绩前6名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职位B第六、七名同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市委大院市委礼堂203、205会议室。
三、应考名单
职位A:姚秋坚、刘志勇、苏杰、黄冰、陈頔、李鹏飞、李理、余炬文、肖红。
职位B:郑兴华、郑义、程颖、廖琳、李阳、陆斌、苏剑华。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项目
1、公务员资格审核:提供能证明具有2年以上国家公务员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任职通知、公务员登记表、单位证明等)。
2、中共党员身份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党费证(如无,需提供单位证明)。
3、学历学位审核:提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审核:持有本人广州市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集合时间。3月30日上午8时30分,应考人员在市委大院后门(越秀北路门口)集合,由工作人员带入机关。
中共广州市纪委干部室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