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监察局制定“两员”监督工作指引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3-05-13   字体大小:

  为充分发挥市、区(县级市)两级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监察机关特邀监察员(以下简称"两员")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化廉洁广州建设、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中的监督作用,市监察局近日制定了《2013年廉洁广州建设人民观察员、特邀监察员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对"两员"观察监督活动的工作任务、组织方式、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

  明确"两员"观察监督的工作任务。《工作指引》规定,市监察局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廉洁广州建设等中心工作,引导、鼓励"两员"积极开展有重点、有深度的观察监督活动,提出意见建议。

  明确"两员"观察监督活动的组织方式。《工作指引》规定,"两员"可根据《2013年广州市重点工作文件集》自行选择1至2个观察监督项目,市监察局将根据"两员"选择的项目和人数等情况对其进行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观察监督活动原则上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同时亦可采取个人自主开展与小组集体开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县级市)"两员"观察监督活动由所在区(县级市)纪委监察局组织。

  明确"两员"观察监督活动的工作要求。《工作指引》规定,今年市"两员"必须落实"三个一"的要求(每人至少参加一次监督检查活动,至少反映一次观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或社情民意情况,各小组至少提交一篇调研报告),并遵守保密等工作纪律。对于"两员"反映、转递有关单位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以及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参与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等方面《工作指引》也作了明确要求。

  明确 "两员"观察监督活动的保障措施。一是畅通"两员"专用短信平台、收发文件专用电子邮箱、指定专职联络员等沟通联系渠道;二是重点办理"两员"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对有重大贡献或成绩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打击报复"两员"的,由市纪委监察局或会同有关单位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三是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发送 "两员"学习资料和工作指引,定期赠送《中国纪检监察报》、《广州纪检监察研究》等纪检监察报刊杂志。

  此外,《工作指引》还规定,市"两员"个人、各小组要积极报告工作动态,反映意见建议,总结工作经验。市纪委监察局将及时反映"两员"的工作动态,并对"两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各区(县级市)"两员"观察监督具体工作按照所在区、县级市纪委监察局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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