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以“五个严格”狠抓建章立制 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01-06   字体大小:

  加强制度建设,是巩固和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力手段,也是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的迫切需要。对此,广州市纪委监察局牢固树立“从我做起”的标杆意识,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以整改“四风”和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用制度的刚性约束和保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2013年以来,共制定完善民主决策、联系群众、干部作风考核评价、内部管理、权力规范等规章制度47项,修订2008年以来制度82项,目前,机关管钱、管人、管事、管案的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制度建设的成果已编印成《委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汇编》下发机关干部执行,为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突出监督者带头自我监督的理念,率先析权示权,严格制度缺失的查找关

  中央纪委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然的“腐败免疫力”。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手中也握着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纪检监察干部少犯错误少出事甚至不出事,是委局班子领导经常思考和研究的课题。正人先正己。2012年5月起,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率先在全市带头提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委主要领导强调,“我个人的防控表要在委局机关第一个张贴”。在主要领导的推动下,班子成员纷纷带头找问题,查缺失,明确制度建设的目标。一是围绕“六项权力”查找监管盲点。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加强防控,全委上下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六项权力,即: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使用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主动分权析权示权,共对92个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列出权力清单,梳理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2400余个,制定防控措施3500余条,并采取“一对一”方式逐条对相应制度进行完善。二是围绕“四风”问题查找空白点。机关各室(厅)把教育成果与工作创新相结合,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学风、会风、文风和执行力等方面入手,边实践、边总结,认真查找制度缺失,并以台账方式列出各项制度建设计划表。在活动整改阶段,新增制度16项,修订制度9项。

  二、突出顶层设计的理念,细化量化条款,严把制度的修订关

  制度是否有效管用,关键看它能否解决实际问题,能否立得起、行得通。委局注重顶层设计,引入“分权制衡”和“细化量化”的理念,即注重实体,又注重程序,从两个方面规范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一是突出程序性。充分考虑工作实际,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将智能对接的理念引入制度设计的始终,要求各室(厅)明晰权力流程,明确权力运行节点,防控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制度条款程序化、精细化、数字化,确保下一步制度内容与智能防控实现“无缝对接”。二是突出系统性。对权力行使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工作环节,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如:为规范纪检监察案件检查权,除了完善办案审批制度外,还完善了对办案场所的系列监管配套制度,同时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纪律规定,切实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良好形象。

  三、突出开门立制的理念,广泛听取意见,严格制度的廉洁性评估关

  为使制度建设真正“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管理规律”,委局班子明确“开门办纪检”的思路,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在制度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群众的意见建议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一是广纳民言。如:在制定“阳光纪检”方案的过程中,根据群众意见,先后制定“阳光信访、数字信访、标准信访”工作实施方案、人民观察员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消除纪检监察机关的神秘感;完善机关政务公开系列配套制度,增加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开通微博、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互动服务通道。二是多方审核。所有的制度都必须经过交叉把关和专业部门审核才可“过关”。为确保制度的公正、客观、廉洁,委局机关防控办邀请纪检监察系统在职或退休领导对其原分管室(厅)的新建、修订制度进行交叉把关,对制度是否具有可执行性、是否可防控风险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对专业性强的制度,特别是涉及“钱”“财”“物”“案”等方面的重要制度,由委局机关分管领导及法规处、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检察院、市建委、市重点项目办等单位进行审核,严格审查制度的程序性规定是否公开透明高效、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做到了权责一致,确保制度内容具体、逻辑严密,合情合理、于法有据,有效堵塞漏洞。带头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三是内部公示。将经过交叉把关、专业部门审核的制度上传到委局机关OA系统公示,向全委局干部、职工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四、突出“制度+科技”的理念,完善智能防控系统,严格制度的执行关

  制度的落实在于执行。为确保制度执行的刚性,机关还积极运用信息技术,将制度建设的内容融入委局内部智能风险防控系统的建设中,重点对委局机关办事、办案实行动态、精细监督,促进监督主体从“有情的人脑”转变为“无情的电脑”,促使权力监督从软性约束向刚性监督转变,一是重点建设委局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系统。着手改造委局纪检监察内网系统,在原有办公OA系统的基础上,增加廉政风险防控功能,将资金使用、设备采购、行政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有关业务的办理、审批程序纳入防控系统建设,把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应用到系统中,实现智能化预警防控。二是重点建设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案件由信访登记、案件查办和审理等阶段全过程的网络化管理,将案件档案资料数字化并固化,确保案件办理全过程留痕,利用案件的登记、办理、审批等时间和流程节点,根据风险点设置情况发出相应的预警提示,启动廉政风险防控,在促进科学办案、规范办案的同时,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的廉政风险防控与预警。

  五、突出改革创新的理念,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制度的效力关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常建常新。为提高制度的效力,委局机关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制度建设的内容与时俱进。一是对现有制度“回头看”。组织各室(厅)进行“三看”,即看风险是否已在制度中体现,所制定的条款能否防范对应的风险点;看制度修改的关键点是否体现在工作中,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看制度的执行是否有相应的监管,考核评价是否到位。力求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查可控,最大限度关心爱护干部。二是专人跟进,动态调整。由办公厅牵头,各室(厅)配合,每个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制度在日常实行过程中的意见,及时向办公厅反馈,由办公厅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并提交法规处、预防腐败室等专业部门把关。各室(厅)职能发生变化或调整后,要在指定时间内列出相关领域的制度建设计划表,推动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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