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高标准谋划实施“三转”工作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5-21   字体大小:

5月20日下午,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在广州市新闻中心举行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会上通报了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广州市“四风”典型问题案件查处等情况,回答了现场媒体记者的提问,驻穗各新闻媒体及广州市纪委监察局有关室(厅)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

 

据通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广州市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高标准谋划实施“三转”工作,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更加明确、方式更加科学、作风更加过硬,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深入推进廉洁广州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谋划“三转”

第一,高度重视,突出“抓早”,迅速进行动员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次深刻变革。广州市高度重视“三转”工作,在2014年5月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召开后,广州市委迅速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不折不扣地将中央纪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也迅速行动,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学习,举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培训班,制定印发《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方案》,对“三转”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研究提出落实“三转”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为顺利推进“三转”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自身实际,不等不靠,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大力推进“三转”工作,努力推动“三转”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立足实际,坚持高标准,谋划组织“三转”示范点创建工作。今年2月份,为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创建“三转”示范点活动的通知》,将广州市确定为“三转”示范点创建单位,这既是对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充分肯定和信任,更是对广州市“三转”工作的更高期望和要求。广州市纪委对此高度重视,通知下发后,市纪委领导班子及时进行了传达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同志明确要求“要贯彻上级要求、体现广州特色,深入调研、高标准谋划部署创建工作,不辜负省纪委的期望,为全省发挥示范作用”。为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纪委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到全市12个区(县级市)进行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科学谋划、认真研究制定了《广州市纪委关于开展创建“三转”示范点活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对全市创建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方案》体现三个特点:一是“规定动作”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全面谋划《方案》,做到省纪委明确的创建任务一项不少、一件不遗漏。二是“自选动作”充分体现广州亮点特色。《方案》紧密结合广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我市“三转”工作成果并不断深化拓展,努力争取更大成效。三是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执行有力。《方案》将创建工作细分为3大项、10小项、24件具体工作,对每项、每件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并对转职能等一些硬性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从而有力确保了创建工作件件有序推进和取得实效。在推进创建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努力协调解决区(县级市)纪委遇到的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落实“三转”

广州市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要求,不等不靠、立改立行,坚持以改革精神推动“三转”工作,努力把“三转”抓实、抓紧、抓到位,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大力推动转职能,更加聚焦主业主责。

1.紧跟上级步伐,大力推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到位。内设机构调整是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12月,广州市紧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改革步伐,先后组织开展三轮委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先后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智能监察室、执法监察室等6个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和智能监督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等6个室,干部管理室调整为组织部,宣传教育室调整为宣传部,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工作。

同时,这次改革调整注重贯彻上级要求、体现广州特色。一方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精神要求。坚持与上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上下对口,新设立的16个内设机构有15个在名称、排序上与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保持一致,便于与上级纪委工作顺畅衔接。坚持内设机构总数、人员编制总数和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坚持机构、编制向执纪监督部门倾斜,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6个,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到机构和编制总数70%以上。坚持聚焦主业主责,对调整后机关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职责清单,进一步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进一步厘清职责权限,避免职责交叉。另一方面,积极融入我市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探索实践的成果。探索建立“制度+科技+文化”的预防腐败新模式,整合设立预防腐败和智能监督室,深化制度反腐,强化科技监督。探索设立专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初步形成有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制度机制的内部监督体系。

2.积极稳妥推进区(县级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今年3月份以来,根据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广州市纪委关于区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省纪委提出的“三个基本不变”、“三大模块”和“两个不低于”的原则要求。目前,除了黄埔、萝岗、从化、增城4个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区(县级市)以外,其他8个区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已经批复,现正抓紧组织实施,今年上半年完成。根据上报的调整方案,8个区在纪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中始终严格落实上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主要表现在:坚持“三个基本不变”,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总数保持稳定。严格做到机构名称、职责、排序、挂牌等与省、市纪委保持上下一致、整齐划一。坚持“两个不低于”,内设机构、人员力量向办案部门倾斜。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力量占比均达到30%、70%的目标要求。坚持“三大模块”,监督、执纪、综合边界清晰、互不交叉,综合部门不承担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3.继续深化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去年,广州市已对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广州市又再次对市、区两级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深化清理,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反弹。目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为12个,各区、县级市纪委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一般也在12个左右,最少的只有8个;各派驻机构基本不再牵头或参与议事协调机构,切实落实了回归主业,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责任的要求。

4.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分工和研究制定职责清单。去年,广州市专门出台文件明确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部门和业务工作,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把不该管的工作切实交给主责部门,使主业更加突出,力量更加集中。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今年4月,广州市再次对区(县级市)纪委书记、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领导干部分工和兼职问题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目前,已解决市、区两级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领导干部的分工和兼职问题。同时,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三定”方案等文件,按照找准职能定位、厘清职责权限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职责清单,目前正督促指导区(县级市)纪委和派驻机构抓紧研究制定职责清单,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职。

 

第二,积极探索转方式,不断强化监督实效。

1.全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推动履职方式转变。近年来,广州市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和广东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保障措施。去年9月,广州市在全省地级以上市中率先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两个《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责任内容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保障措施,包括实行“签字背书”制度、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健全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开展专题部署,发挥领导示范作用,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今年2月,在十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同志均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门部署。各区党委、纪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也都及时传达和落实。今年3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任学锋同志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讲座作专题报告,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廉洁广州建设上水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同志逐一约谈区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就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出要求。在市委、市纪委领导的示范作用下,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迅速行动,全市上下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好示范带动,探索积累实践经验,强化“两个责任”监督落实。去年11月以来,广州市选取天河、南沙两个区、市公安局、市交委两个市直部门和广州港集团、越秀集团、市地铁总公司三个市管国有企业开展“两个责任”示范点创建工作,计划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形成具有广州特色的落实“两个责任”的运作模式。同时,全面推进“三述”工作,建立实行了各区(县级市)、市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市委书面述责述廉述德制度,在市、区两级纪委全会全面开展“三述”活动,推行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书面“三述”制度。探索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校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国企和高校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计划研究制定广州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追究工作方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党委、纪委及有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2.继续深化和拓展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动办案方式转变。认真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经验,全方位推进和深化我市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市、区两级纪委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健全重大案件督办制度,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今年一季度,我市共立案192件194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42件42人(含市管干部7件7人)。二是创新推行广州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模式。制定出台了《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区工作制度》,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范围内正式组建成立7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实行线索集中、协同办案、人员整合、成果共享。每个协作区集中调配的力量高达50人,每个副书记协调调配的力量将近百人,从而有效整合了资源力量,较好地解决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不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等问题,有力提升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三是加大查办违纪案件组织协调力度。主动适应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与公安机关研究出台在查办非党员、非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同办案的有关意见,进一步提升反腐败整体合力。四是研究建立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拟于近期出台《关于建立惩防腐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意见》,探索形成跟案防控工作新模式,发挥以案治本作用。五是实行市管国企派驻巡察工作“全覆盖”。在总结去年巡察工作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完成对全部32家市管国企的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巡察一体的优势,及时处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线索,形成了强大震慑。

3.着力转变监督执纪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广州市按照“抓细、抓长、抓常”的要求,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突出问责,继续加大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位一体”的工作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一是探索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不断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认真落实《广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工作的意见》,严格实施惩处问责,突出责任倒查。去年9月,市纪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广州市选人用人问题责任倒查和追究试点工作方案》,选取4个区(县级市)、9个市直部门开展选人用人问题责任倒查和追究试点工作。对46名倒查对象开展选人用人问题责任倒查,对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10名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行政撤职处分1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诫勉约谈3人次,并案处理2人次,起到良好的监督效果。二是建立作风建设“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查办作风问题“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和规范作风问题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全市作风建设。三是巩固深化“两台一榜”(作风建设曝光台、回访台、排行榜)工作成果。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今年以来,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组建一支由纪检监察、公安、税务、工商、新闻媒体等单位人员组成的暗访队伍,对全市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经常性明查暗访;设立“网络曝光台”,每月发布一期“广州市整治四风网络曝光台”,今年一季度共发布3期、曝光9起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向全市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发放廉洁自律提醒卡,重申“十个严禁”、“三严三实”的要求,收到良好的宣传教育和监督震慑效果。

 

第三,全面促进转作风,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1.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在去年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基础上,重点在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提名审查制度。凡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事项,会前必须由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廉政审查。二是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研究制定《广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对监督工作职责、工作内容、组织保障、责任追究等方面予以规范。三是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结合市、区两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积极探索开展定岗、定责、定工作流程、定风险、定措施“五位一体”风险防控工作,查找业务风险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四是创新监督方式。加强约谈工作,由市、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约谈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负责同志,明确队伍监督管理责任,层层传递压力。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做到有信必查、违纪必究,决不袒护,严防“灯下黑”。

2.积极探索加强外部监督。为引导外部力量有序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拟于近期成立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出台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章程》,研究起草《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各项筹备工作正按计划顺利推进。

3.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有计划地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和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党性锻炼、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市纪委共交流提拔11名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的干部到基层工作,选派32名干部到中央、省和市纪委机关挂职锻炼或借调帮助工作,组织6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

下一阶段,广州市纪委将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对“三转”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抓好“三转”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按时、高质量的完成“三转”示范点创建工作,力争多出经验、出好经验,以实际行动发挥好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转”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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