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 破解纪律审查工作三大短板
来源:广州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8-18   字体大小:

        黄先耀同志在2015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强调指出,当前要着力破解腐败存量大,但查处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的难题。对于基层纪委而言,目前力量不足、平台缺乏、监督乏力的问题已成为限制基层纪律审查工作提质增量的三大突出短板。对此,广州市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接受信访举报(含上级交办)2253件,同比下降38.7%;立案522件531人,分别同比上升15.2%和14.2%,其中,处级以上干部立案82件82人(含市管干部17件17人);结案301件,给予处分294人。

        一、建立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目标。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强化监督。广州市纪委通过调研发现,新形势下影响和制约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因素综合起来主要有三点:一是深化“三转”后,各纪检监察室、派驻巡察组需要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同时还承担指导联系单位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等工作任务,人力物力配置不足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之间存在一定矛盾;二是“三转”之后,如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和对基层纪委进行统筹领导、组织协调,缺少有效的管理平台;三是受制于权威不够、力量不强、手段不足、主业不彰等原因,目前基层纪委、派驻机构、国有企业纪委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相对突出,迫切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协作机制。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广州市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制度》,其主要内容有:一是按照该市纪委监察局6个纪检监察室及2个市属国企派驻巡察组及其联系指导单位范围确定七个协作区;二是各协作区在市纪委主要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副书记主管、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或派驻巡察组组长分管;三是各协作区建立联系人、联系机构制度,由各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派驻巡察组相关负责人担任联系人,各纪检监察室、派驻巡察组作为联系机构,协助处理协作区内工作联系、沟通协调等日常事项。

        (二)理清工作职能。建立协作区的根本目的在于加强监督力量,突破工作瓶颈,解决现实问题,故将协作区定位于“就协作事项对各派驻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对各区纪委监察局以及有关单位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机构进行统筹领导、组织协调的协同合作平台”,强调“虚化”管理、“实化”协作,而非将协作区当作一级实体机构,以免使纪检监察室陷于大量的日常管理事务。

        (三)明晰协作范围。基于“三转”后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能的调整以及协作区成员单位的工作需要,纪律审查、监督检查或市属国企巡察工作以专项协作方式开展。日常协作则包括约谈、线索集中排查、调研指导、信息抄送、人才库管理、考核机制及责任追究等,以便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四)确定工作方式。各成员单位开展纪律审查、监督检查或市属国企巡察等专项工作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协作: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专业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开展工作阻力较大;调查权限不够、手段不足或其他需以协作方式开展工作的。专项协查采取抽调人员,成员单位间交叉、联合开展,协调解决成员单位与公检法等部门在协作配合办案中遇到的问题,其他有利于推进工作的方式等四种方式开展。

        (五)明确启动程序。各协作区除联系机构以外的成员单位认为有必要启动协作机制的,应制定工作方案向协作区联系机构提出申请;协作区联系机构在审核申请事项和工作方案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后,报协作区分管的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或派驻巡察组组长以及主管的市纪委副书记审批。各协作区联系机构认为有必要启动协作机制的,制定工作方案报相关领导审批。

        三、工作成效

        (一)纪律审查力量得到整合。一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划分为7个“协作区”,每名副书记可统筹调配的办案人员达到上百名,每个纪检监察室可统筹的办案人员达到45名左右,纪律审查工作力量明显增强。二是建立纪律审查人才库,充分发挥协作区优势,根据需要调动人才参与纪律审查,形成协作联动机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纪律审查水平。比如第五协作区目前已举办4期业务培训,参训人数约1200人次,基层纪律审查工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良好协作格局逐步形成。为推动协作区成员单位形成纪律审查工作合力,先后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排查、工作约谈、调研指导、人才储备、培训教育、情况通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日常联系等十项工作制度,在协作区内部逐步构建配合顺畅、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工作格局。

        (三)纪律审查工作显著加强。协作区成员单位按照目标一致、行动协同的要求,强化资源整合、实行优势互补,为提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尤其是基层单位纪律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今年4月份正式实施协作区制度以来,第二季度各区纪委共立案300件,比第一季度增长87.5%;各镇街纪委共立案186件,比第一季度增长148%,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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