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扣歪的纽扣重新扣正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25   字体大小:

  “感谢组织帮我把歪了的纽扣重新扣正,我一定珍惜组织给予的改过自新机会,把人生路上的每一颗纽扣都扣好扣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广州市某研究院技术人员郭某在得知自己的处分结果后如此说道。

  “某院外业项目技术负责人郭某涉嫌利用外出作业机会,违规报销套取公款。”2019年11月,一封举报信引起了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的关注。经核查,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郭某利用职务便利,借组织项目组人员外出公务住宿酒店并经办经费报销之机,以虚报方式贪污公款83799元。当纪检监察组找到郭某后,他在第一时间便如实供述,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并配合组织审查调查,认真撰写检讨书。

  对郭某应当如何处理?组里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郭某贪污数额较大,应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则认为,郭某具有主动投案、积极退赃、积极配合组织审查调查等情节,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纪检监察组在走访时发现,郭某作为业务骨干,曾连续四年考核被评为先进,所在单位部门领导与同事对他的评价颇高。学历高、年纪轻、专业技术能力强,何以违纪违法?纪检监察组了解到,郭某对外业项目经费使用一直存在误解,此外该研究院对相关财务制度宣传、解读不到位,也加重了郭某的侥幸心理。

  “对知错改错、表现突出的干部拉一把,让他们在‘严’的主基调中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说。在准确认定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考量,最终决定给予郭某留党察看一年、降低二个行政岗位等级的处分。在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该研究院在全院范围开展以案示警和自查自纠,该院12名同志主动向组织交代了类似问题,并退缴款项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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