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把握政策策略 精准实现形态转化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25   字体大小:

  “自己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意识认识不够深刻,只想到为公司员工增加收入,没考虑到实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违反了党的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广州市某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常某在接受诫勉谈话后说道。

  2019年3月,花都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常某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核查。经查,常某曾于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担任花都某公司经理一职,其间将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2015年度和2016年度所得税共计24万多元在“营业外支出——个人所得税”列支,用公司费用承担了员工个人所得税,违反了个人所得税法。

  “为什么要用公司费用为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面对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常某说出了个中缘由:“一直以来公司员工的工资普遍较低,尽管近年来有所调整,但平均月收入仍比同行业其他公司员工少几百元。为了稳定员工队伍,我在任职期间对账目进行处理,用公司费用为员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案发后,常某对自己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省,并主动对接补缴工作,积极挽回损失,将所有款项全部追回。2019年12月,花都区纪委监委全面考量常某违纪违法的行为后果、认错悔错态度以及一贯表现等因素,经过综合研究,认为常某违规决策用公司费用承担员工个人所得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给予纪律处分。但鉴于其积极配合审查工作,如实交代违纪问题,符合从轻处分的规定,建议由区财政局党组对常某进行诫勉。

  “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只有充分把握政策策略,才能实现精准转化,真正发挥‘四种形态’的作用。”花都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浏览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