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花都区委启动第十二轮常规巡察、第七轮村级党组织延伸巡察
来源:花都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5   字体大小:

  十四届花都区委启动第十二轮常规巡察、第七轮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巡察。2020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广州市区委巡察第10、11、12组分别对广州市富都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广州市越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广州市银都商贸有限公司党委等3个单位开展巡察,区委第6巡察组对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党组、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月6日,8个村(社区)延伸巡察组分别对花东镇京塘村、新华街富华社区、炭步镇骆村、赤坭镇集益村等4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

  区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和内涵,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巡察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切实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对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重点聚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廉洁从业规定,企业选人用人和招聘录用员工,企业依法经营以及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情况,同时根据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反映的信访举报线索及审计部门反映问题情况,着力发现阶段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和企业干部职工的违纪违法问题。

  对村(社区)巡察工作,重点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换届风气开展巡察。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村级党组织巡察工作的要求,对村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巡察监督,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督促镇街和村级组织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严格监督村(社区)“两委”换届中是否存在拉票贿选、破坏选举、干扰换届、违规操作等问题,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巡察对象及巡察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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