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学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来源:广州日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12-15   字体大小: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和睦,甚至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未来。近年来,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况屡有发生,严重危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据公安部此前介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295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14个,其中,有未成年人参与的占到近20%,未成年人涉案人数占总数7%左右。

  为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实各方责任,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例如,反有组织犯罪法确定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该法第十一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加强反有组织犯罪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同时,该法还规定,学校发现有组织犯罪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秩序的,有组织犯罪组织在学生中发展成员的,或者学生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此外,为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六十七、六十九规定,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典型案例:

  广东一涉黑组织头目招募未成年人犯罪,七罪并罚获刑22年

  广东涉黑组织“虎帮”的组织者、领导者周建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涉黑组织通过网络平台拉拢、招募、吸收多名未成年人加入该组织,通过收取“善后费”“保护费”、贩卖毒品、经营店铺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并致数十名被害人转学、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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