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理想信念丧失,做了不该做的事,才落得如今身败名裂、家破人亡的下场。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应该受到惩罚……”
2月28日上午,原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嘉瑜受贿案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面对公诉人的指控,罗嘉瑜当庭痛哭流涕,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悔恨不已。在花都区纪委监委组织下,来自该区国土资源系统关键岗位的70多名领导干部旁听了庭审。
该案由花都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由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逐一出示定罪证据、量刑证据和综合证据,对罗嘉瑜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逻辑严密地论证。合议庭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听取公诉人、辩护人、被告多方意见,当庭宣判。最终罗嘉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罗嘉瑜当庭表示不上诉,并对自身犯罪行为进行忏悔。
罗嘉瑜的现身说法,给予了旁听干部极大的触动和震撼,告诫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昔日领导干部如今沦为阶下囚,对我触动很大,一旦丧失理想信念,随意践踏纪法底线,最后只能自食恶果。”“这次旁听庭审给我敲响了警钟,我一定会系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走好每一步人生路……”旁听干部的感言皆发自肺腑。
近年来,花都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具体措施和实现途径。组织旁听庭审现场,是花都区纪委监委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的有力举措,通过讲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洁家风建设活动等,全方位多角度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值得注意的是,参与旁听的还有10多名来自办案一线的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旁听庭审是一次很好的业务学习,希望借助庭审现场,让年轻干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强化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确保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花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