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越秀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28   字体大小:

  日前,越秀区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09年至2015年的每年春节、中秋节前后,流花街部分领导干部多次接受广州天马发展有限公司、天马大厦物业服务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组织的宴请和收受其赠送的购物卡。其中,时任越秀区流花街党工委书记高贵良参与宴请并收受共计价值人民币1.2万元的购物卡。时任流花街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黎海青,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黄毅、杨松道、梁少宽,副调研员赵锡方,执法队队长何毅胜等领导干部均参与了宴请并收受购物卡。时任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小丽(已退休)也多次参与宴请。高贵良同志还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等严重违纪行为。2020年8月,高贵良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调研员,退缴违纪款予以没收上缴;王小丽、黎海青、黄毅、杨松道、梁少宽、赵锡方、何毅胜等同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还未形成,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要求,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时刻自警自省自重自励,永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节假日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高发期,必须深化认识、提高警惕,坚决遏制“节日腐败”。越秀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各党(工)委(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个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锲而不舍纠治“四风”,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坚定“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和腐败”,树立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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