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至今,广州市花都区下大力气深化农村“三资”管理改革,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有效监管的制度体系,有力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改革创新,建立有效监管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2002年起,在全区实施“村帐镇记镇理、社帐村记村理”制度,全面推行农村会计管理电算化,使村、社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2009年,针对农村经济社资金量巨大、财务管理较为薄弱的情况,在全省率先推行村帐、社帐镇(街)“双代理”工作。各镇(街)成立了农村会计管理服务中心,由区、镇(街)两级财政拔款,聘请了专职会计人员代理村、社财务,管理全区188个村、1739个经济社的帐目。村、社各项收支月月报帐,接受监督审核,并在财务公开栏张榜公布。这一改革措施,有效解决了农村经济社一级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监督力度弱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组织民主理财、科学理财、廉政理财。此外,还实行了农村基本帐户管理、大额用款申报和票据专管制度,取消存折户,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除使用发票、行政收据外,统一使用“花都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严格规范票据填制程序、使用登记和核销制度,避免了收入不入帐、设帐外帐的现象。为了稳定农村会计管理服务中心专业人员队伍,2010年,该区将中心专业人员工资由每人每年2.5万元提高到3.5万元。
二、管住关键环节,约束干部用权行为。厂房、商铺、土地等资产的出租收入是该区农村集体收入的主要来源。过去,一些村、社干部把未到期的合同私自延期或变更内容,有的村、社干部不经程序,私自使用公章签订合同,村民群众不知情,容易产生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该区将规范合同管理作为监管的关键环节,实行镇(街)对村、社经济合同鉴证、备案制度,由镇(街)经管办或司法所等部门对合同内容的合理性、程序的规范性进行审查把关。有条件的镇还把农村经济合同全部录入电脑,使用专门软件管理,合同期满、到期收款等电脑自动提醒。同时,对经济社公章和财务章实行“双层管理”制度,统一在村委会集中保管,村委会设置文件柜和公章存放箱,文件柜和公章存放箱钥匙分别由村和经济社专人保管,公章使用时先由村干部开第一道锁,然后由社干部开第二道锁。公章的“双层管理”,达到了使用过程中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效果,防止了随意私用公章现象的发生。工程招标、资产承包经营也是农村经济活动的重要一环,该区要求各镇(街)按照规范、公开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招标、承包流程并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完善议事规则,实现决策民主化。要求凡农村重大经营活动(包括投资、土地转让、出租发包、工程招标、公益投入、其他资产处置等)、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要有一套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民主、公开、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集体利益,减少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其中,花山镇小布村的“三步工作法”最为突出,其程序为,第一步由干部提议,第二步由党员大会审议,第三步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第一步干部提议,对涉及村民政治经济切身利益的,全体干部必须认真听取村民意见,及早发现,及早汇报,深入思考,寻找解决办法,积极向党员会议提出开会建议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第二步党员会议审议。及时召开党员会议,教育党员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原则下,对干部的提议进行集体审议。村党总支部书记每季度向党员汇报工作情况,提出下季度工作计划,由党员在大会上审议讨论,并在会后提出建议。党员会议行使审议本村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其他民生大事的职权。第三步是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对党员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行使决定权。“三步工作法”真正发挥了集思广益、群众监督的作用,得到村民们积极支持。
四、落实责任制,构筑阳光村务。把“两公开”纳入镇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挂钩。其中,花东镇的民主理财考核百分制最有代表性,其具体做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民主审核评议制度,二是全面考核制度。民主审核评议是指各村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对本村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财经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核评议,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布,100分为满分,低于90分的村要写书面检讨,并上报镇主管部门。全面考核是指镇主管部门每月对各个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分,100分为优秀,90—99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镇政府对每月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对财务管理不完善、“两公开”考核不合格的村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要求写出书面检讨;对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在全镇通报批评,联系该村的镇干部及该村、社干部不得评优、评先。民主理财考核百分制的实施,有力促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对保证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起到了积极作用。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该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工作方针上从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转变;二是工作内容上从提出原则性要求向建立刚性的、可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体系转变;三是工作方法上从传统的抓清理向抓规范、抓改革、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转变,农村因经济问题发生的上访、投诉明显减少,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上了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