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以“1234”模式创新建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系统
来源:海珠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25   字体大小:

  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海珠区纪委监委依托区反腐倡廉智能化管理平台,建立全市首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系统”,构建网上录入、同步审核、提醒预警和动态分析的“四位一体”监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实施“云治理”。

  “一”图总览实现数据可视。系统首页设置了全区案件处分执行情况总览图,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2016年以来全区查办案件的处分执行情况。基础数据共分为处分基本情况和处分执行情况2大模块52项具体内容。其中,处分基本情况由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填报,包括受处分时间、处分影响期、有无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等15项内容;处分执行情况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填报,包括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处分宣布情况、处分执行情况、影响期内考核评优晋升情况、教育回访情况5个环节37项具体内容。通过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有效避免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不及时的问题。

  “两”级预警加强流程管控。系统创新设置“红黄牌”两级预警功能,对到期或逾期未执行的单位及时提醒预警。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在系统上录入处分基本情况后,系统将及时发送政务微信通知各单位按期执行相关处分决定,并在各环节期满前3天再次通过政务微信发送提醒。若期满后执行单位仍未按规定调整受处分人员的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系统将发出“黄牌”预警。经提醒预警后,若执行单位没有按期整改到位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系统将发出“红色”警告,并由区纪委监委按规定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问责。

  “三”级联动深化部门协作。构建执行单位、审核单位、监督单位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共用一套操作系统、共享一个数据库,实现“信息联网”。由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把好第一道关口,按规定执行相关处分决定并录入系统;组织、人社部门通过查看系统内执行单位上传的数据、文件、图片等资料,对职务职级、工资、奖金等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及与实际执行情况的差异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最后由区纪委监委加强监督检查,宣布、下达处分,在线监督职务职级工资调整、考核晋升、教育回访等全流程,发现问题及时预警、督促整改,确保处分决定落实、落地。

  “四”类图表增强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分析研判作用,对街道案件数、职能局案件数、各单位红黄牌预警数及项目数进行动态统计分析。其中,项目数包含23个子项目,分别对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种类、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受处分人员身份类别、处分当年考核情况、影响期内是否职务职级晋升等内容进行分类统计。系统设置筛选功能,通过设置不同条件和要素快速查询,可直观、系统了解各单位执行处分决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规范处分决定执行提供数据支撑。(海珠区纪委监委 麦晓丹、周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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