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虚假合同背后的黑幕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06-16   字体大小:

  “2016年底到现在,先是非法制铝锭工厂,每天臭气熏天,查封后没几个月,又变成洗砂场,还把产生的废渣废料全都倒进旁边水塘里。”2021年9月,花都区纪委监委接到了赤坭镇国泰村村民李斌(化名)关于村民陈某某非法用土炉炼制铝锭、违法经营洗砂场导致村内水源污染的实名举报。

  在广州市与佛山市交界的赤坭镇国泰村一处水塘边,远远就能闻到一股臭味,工人们在用土制的火炉炼制铝锭,产品、原材料堆成几堆,废渣散满一地,污水直接排入水塘。这是花都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看到的景象。

  “2018年,镇环保办主任周某某来现场查处过一次,但当时只是提取了部分生产样品,还违规让生产者自行拉走其余产品、原材料、废渣等涉案物品。”花都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向实名举报人李斌了解具体情况时,李斌反映了赤坭镇环保办主任周某某的问题。

  为什么周某某处理此事如此轻率,甚至违反规定不予封存涉案物品?看来周某某在这件事里应该“戏份”不轻。对此,花都区纪委监委迅速与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联合成立调查组,前往国泰村了解情况。调查组首先找到了该地块租赁人陈某某,但在询问此事时,他突然拿出了一份合同。

  “这块地我早就转租给别人了,你说的事我都不知道,我有转租合同和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陈某某对此事坚决否认,并向调查组提供了另一名“承租人”的信息。

  “你们要找的是徐某某吗?他早就在监狱里了!”意想不到的是,当调查组拿着转租合同和身份证复印件,尝试联系陈某某所说的“承租人”徐某某时,却发现此人在合同签署时间之前就已入狱服刑,至今都还没出狱。

  一个入狱至今的人,又如何签署合同?陈某某提供的合同显然有假。随后调查组再次找到陈某某。一开始他还比较镇定,但当工作人员把徐某某的刑事判决书放在他面前时,他变得支支吾吾,坐立难安。在证据面前,陈某某最终说出了实情:转租合同是伪造的,他才是该铝锭加工厂和之后洗砂场的实际生产经营者,并且从没有办理过营业执照。

  无证违规开厂生产是谁允许的?制铝锭厂被查后怎么很快又能开洗砂场?这么多年间为什么一直无人处理这里的非法工厂和乱排乱放污染问题?在击破陈某某的心理防线之后,调查组针对这些疑点向陈某某一一询问。

  “赤坭镇环保办主任周某某经常会带几个政府工作人员到我厂里喝茶,我也经常送些烟酒和好处费给他们……”据陈某某交代,在非法生产经营过程中,他将部分利润贿送给了周某某等公职人员,并经常组织饭局款待周某某等人,以拉近关系,让周某某等公职人员对其非法行为放松查处。

  掌握情况后,调查组立刻找到了周某某。当打开周某某私家车的后备箱时,发现里面堆满烟酒。“陈某某经常请我吃饭,还给我烟酒、红包,我对他也就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18年这个厂子被查处时,我只扣了部分铝灰和少部分铝锭,剩下的让他拉走了;后面没过多久他又请我吃饭说想要开洗砂场,看着他递来的红包,我也就默许了。”对收受陈某某好处一事,周某某供认不讳。

  “由于我的工作性质,很多企业老板尤其是证照不全、环保要求不达标甚至是污染严重的企业老板都想要通过我的关系,为他们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提供各种便利,所以大都会给我好处。”经查实,周某某还多次收受辖区内其他数十名企业老板的好处。

  “面对诱惑我没能稳住阵脚,坚定立场,身为一名党员,我对我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面对组织的教育,周某某愧疚不已,并表示将改过自新。

  2022年,陈某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为不法企业主提供庇护的相关公职人员,花都区纪委监委经全面深入调查后,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周某某等3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此事的其他10名公职人员均给予相应处分;共收缴违纪违法款项118.15万元。同时,花都区纪委监委对实名举报有功的国泰村村民李斌给予了奖励。

  “用耳倾听人民呼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2022年,花都区纪委监委开展‘群众有诉求,纪委快出手’实践年活动,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力争及时发现、快速高效解决群众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破坏污染环境的不法分子们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推动全区上下共同维护美好生态环境。”花都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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