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对你的举报失实,根据有关规定,现在以会议方式为你澄清正名,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继续履行好职责……”近日,一场特殊的会议在番禺区化龙镇召开,番禺区纪委监委以“面对面”的方式,通报涉及该镇干部梁某的不实信访举报调查结果。
前不久,番禺区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反映梁某在任职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考核工作时实施双重标准。番禺区纪委监委迅速展开核查,通过了解该镇相关考核规定内容、走访负责该项考核的工作人员、比对考核台账等方式,发现信访举报反映梁某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失实。随后,番禺区纪委监委在化龙镇召开会议当场为他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进一步树立“为实干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
“感谢区纪委监委为我澄清正名。这次被举报让我深刻意识到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更加尽职尽责、规范公正,同时注意方式方法。”澄清会上,梁某如释重负地说。
“干部在基层工作难免得罪人,遭受非议甚至错告诬告,这不仅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让其产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消极心态,还会让党员干部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番禺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番禺区纪委监委出台《番禺区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界定了四种应当进行澄清的情形,明确规定在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后,对反映不实、没有证据证明问题存在的监督对象,视情况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予以正名。除了依规依纪依法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以外,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10个方面容错适用范围,创新容错事前备案,化“被动申诉”为“主动报告”,激励干部“放开手脚”敢闯敢试、积极作为谋改革促发展。